【宁德市-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德动车站联勤联动指挥中心暨铁路派出所办公楼装修(含党建文化墙制作、办公设备采购)项目NEW采购/资审公告
【宁德市-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德动车站联勤联动指挥中心暨铁路派出所办公楼装修(含党建文化墙制作、办公设备采购)项目NEW采购/资审公告
宁德动车站联勤联动指挥中心暨铁路派出所办公楼装修(含党建文化墙制作、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受中共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政法工作办公室委托,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FJSZF[XJ]*******、宁德动车站联勤联动指挥中心暨铁路派出所办公楼装修(含党建文化墙制作、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组织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宁德动车站联勤联动指挥中心暨铁路派出所办公楼装修(含党建文化墙制作、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注册后使用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7-10 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ZF[XJ]*******
项目名称:宁德动车站联勤联动指挥中心暨铁路派出所办公楼装修(含党建文化墙制作、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询价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A******-其他办公设备 | 其他办公设备 | 1(项) | 否 | 宁德动车站联勤联动指挥中心暨铁路派出所办公楼装修(含党建文化墙制作、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描述: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询价通知书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国家强制要求的证明材料描述:供应商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3C认证、信息安全认证等),必须提供该产品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本次采购货物若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按《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并提供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2)明细: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描述: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具体品目以“★”标注)。其他品目为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包1)。节能产品,适用于(包1),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包1),按照最新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询价通知书要求的投标截止时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询价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询价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询价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07-07 08:35至2021-07-09 23:55(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询价文件随同本项目询价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询价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07-10 15:00(北京时间)(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六、开启
时间:2021-07-10 15:00(北京时间)
地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政法工作办公室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尚德路8号
联系方式:颜女士、05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89号时代广场603室
联系方式:0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阮
电 话:0593-*******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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