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应急预案评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应急预案评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应急预案评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应急预案评审项目已批准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款和企业自筹。现对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应急预案评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 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1.1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1.2项目概况: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现有应急预案81项,其中综合应急预案1项,专项应急预案27项,现场处置方案53项。项目需要综合轨道交通1号线运营管理体系、运营现状(客流高峰、建筑结构、安全出口、疏散线路、通风照明条件、电气设备以及周边消防救援能力、装备器材、救援队伍建设等关键要素)对应急预案及应急体系进行整体评估,并结合评估从队伍建设、预案修订、宣传培训、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着手,提出优化建议方案。

1.3采购范围及内容:

现需对81项应急预案从合法性、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和衔接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评审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结合客流高峰、建筑结构、安全出口、疏散线路、通风照明条件、电气设备以及周边消防救援能力、装备器材、救援队伍建设等关键要素对81项应急预案的合理性进行评估;(2)对1号线应急救援体系进行分析及评估;(3)对1号线应急物资管理进行分析及评估;(4)结合评估从队伍建设、预案修订、宣传培训、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着手,提出优化建议方案。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1.4服务周期:

暂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规范、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本项目实际需要。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应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2.2业绩要求:近5年内至少完成一项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为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业绩项目负责人。具备统筹协调各专业领域,能够总体把控应急预案评审质量。

注:上述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预案编制或评估咨询业绩。

2.4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5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十年内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2.6其他要求:

2.6.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2.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磋商。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于2022年7月8日至2022年7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3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00 时,持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开票信息(加盖单位公章),至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街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10楼1006室代理处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因疫情等特殊原因无法现场获取,请联系代理机构)。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4.1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1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街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10楼1006室。

4.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递交。密封完好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于2022年7月21日11时00分前寄至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街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收件人徐万,联系方式176*****025。在邮寄响应文件前及响应文件到达后均须与收件人确认,否则由此导致的文件未按时递交等情况,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4.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 磋商响应补偿

本次磋商对未成交人不给予补偿。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乌鲁木齐地铁官网(http://www.urumqimtr.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如果致使供应商磋商响应无效,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街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

联系人:陈碧芸、时运新

电话:0991-*******


代理机构: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街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10楼1006室

联系人:徐万、段逸晗

电话:0991-******* 176*****025

2022 年7月8日



标签: 应急预案 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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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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