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银行2022年柜面出纳设备(人民币A类点钞机、纸币清分机)

长沙银行2022年柜面出纳设备(人民币A类点钞机、纸币清分机)

详情见附件

长沙银行2022年柜面出纳设备人民币A类点钞机纸币清分机
(招标编号:0623-2275N1111069)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沙银行2022年柜面出纳设备人民币A类点钞机纸币清分机集中采购己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长沙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人民币A类点钞机普通型号:
(002)人民币A类点钞机点扎一体机:(003)人民币纸币清分机(21口):
(004)人民币纸币清分机(41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人民币A类点钞机普通型号)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应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法人,
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关联公司只能有一家参与投标。
3.2投标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贵任的能力:
3.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投标人为具有生产能力的设备制造厂商或制造厂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
授权书的代理商。如投标人是制造厂商,须具有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如投标人是代理商,须具有专业的售后服务维修人员,其中代理销售
外国生产的货物须具有接受过外国生产企业培训过的并可以满足售后服务需求
的维修人员:具备对使用单位进行使用维护培训的条件和环境,必要时进行
集中培训。
3.4所有投标设备产品必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2017年下发的人民币现金机具
鉴别能力技术规范行业标准并通过检测,在中国人民银行权威发布的合格机
具目录范围内:
3.5投标人投标包件2个及以上,必须保证所投标包件设备型号是同一制造商
3.6投标人所投设备产品及同类产品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须具有1
家含以上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入围或应用案例入围须提
供入围通知书或入围框架协议,应用案例须提
供签署的合同复印件首页产品配置页服务内容页和签字盖章页或用户证明
材料,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定义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会颁发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名单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为准):
3.7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2020年2021
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
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及资质材料),投标人自成立至今不足三年的,提供自
成立之日至今自然年的审计报告:
3.8所有随机配套的软件必须具有原制造厂商的授权证书或许可证书,应具有
功能介绍性能参数说明和使用手册:
3.9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的,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采购活
动:
3.10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
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

系提供承诺函:
3.11凡被列入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且处于禁入期
内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人民币A类点钞机点扎一体机)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应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法人
,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关联公司只能有一家参与投标。
3.2投标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投标人为具有生产能力的设备制造厂商或制造厂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
授权书的代理商。如投标人是制造厂商,须具有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如投标人是代理商,须具有专业的售后服务维修人员,其中代理销售
外国生产的货物须具有接受过外国生产企业培训过的并可以满足售后服务需求
的维修人员:具备对使用单位进行使用维护培训的条件和环境,必要时进行
集中培训。
3.4所有投标设备产品必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2017年下发的人民币现金机具
鉴别能力技术规范行业标准并通过检测,在中国人民银行权威发布的合格机
具目录范围内:
3.5投标人投标包件2个及以上,必须保证所投标包件设备型号是同一制造商
3.6投标人所投设备产品及同类产品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须具有1
家含以上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入围或应用案例入围须提
供入围通知书或入围框架协议,应用案例须提
供签署的合同复印件首页产品配置页服务内容页和签字盖章页或用户证明
材料,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定义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会颁发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名单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为准):
3.7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2020年2021
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
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及资质材料),投标人自成立至今不足三年的,提供自
成立之日至今自然年的审计报告:
3.8所有随机配套的软件必须具有原制造厂商的授权证书或许可证书,应具有
功能介绍性能参数说明和使用手册:
3.9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的,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采购活
动:
3.10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
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
系提供承诺函:
3.11凡被列入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且处于禁入期
内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3人民币纸币清分机(21口))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应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法人,其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关联公司只能有一家参与投标。
3.2投标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s
3.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投标人为具有生产能力的设备制造厂商或制造厂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
授权书的代理商。如投标人是制造厂商,须具有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如投标人是代理商,须具有专业的售后服务维修人员,其中代理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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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生产的货物须具有接受过外国生产企业培训过的并可以满足售后服务需求
的维修人员具备对使用单位进行使用维护培训的条件和环境,必要时进行
集中培训。
3.4所有投标设备产品必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2017年下发的人民币现金机具
鉴别能力技术规范行业标准并通过检测,在中国人民银行权威发布的合格机
具目录范围内:
3.5投标人投标包件2个及以上,必须保证所投标包件设备型号是同一制造商
3.6投标人所投设备产品及同类产品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须具有1
家含以上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入围或应用案例入围须提
供入围通知书或入围框架协议,应用案例须提
供签署的合同复印件首页产品配置页服务内容页和签字盖章页或用户证明
材料,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定义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会颁发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名单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为准)
3.7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2020年2021
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
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及资质材料),投标人自成立至今不足三年的,提供自
成立之日至今自然年的审计报告:
3.8所有随机配套的软件必须具有原制造厂商的授权证书或许可证书,应具有
功能介绍性能参数说明和使用手册:
3.9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的,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采购活
动:
3.10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
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
系提供承诺函:
3.11凡被列入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且处于禁入期
内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4人民币纸币清分机(41口))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应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法人,其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关联公司只能有一家参与投标。
3.2投标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投标人为具有生产能力的设备制造厂商或制造厂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
授权书的代理商。如投标人是制造厂商,须具有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如投标人是代理商,须具有专业的售后服务维修人员,其中代理销售
外国生产的货物须具有接受过外国生产企业培训过的并可以满足售后服务需求
的维修人员:具备对使用单位进行使用维护培训的条件和环境,必要时进行
集中培训。
3.4所有投标设备产品必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2017年下发的人民币现金机具
鉴别能力技术规范行业标准并通过检测,在中国人民银行权威发布的合格机
具目录范围内:
3.5投标人投标包件2个及以上,必须保证所投标包件设备型号是同一制造商
3.6投标人所投设备产品及同类产品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须具有1
家含以上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入围或应用案例入围须提
供入围通知书或入围框架协议,应用案例须提
供签署的合同复印件首页产品配置页服务内容页和签字盖章页或用户证明
材料,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定义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会颁发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名单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为准)
3.7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2020年2021
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
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及资质材料),投标人自成立至今不足三年的,提供自
成立之日至今自然年的审计报告:
3.8所有随机配套的软件必须具有原制造厂商的授权证书或许可证书,应具有
功能介绍性能参数说明和使用手册:
3.9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的,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采购活

3.10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
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烟亲关
系提供承诺函:
3.11凡被列入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且处于禁入期
内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7月08日08时30分到2022年07月1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8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81号招标大厦12楼1开标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28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81号招标大厦12楼1开标室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纪委。
九联系方式
2
招标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商务中心B座
联系人:徐先生

话:0731-8430563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址:湖南省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
联系人:高运保罗亮温淑芳
电话:0731-84555826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东风路支行
账号:/
账号:800080833102020

标签: 纸币清分机 点钞机 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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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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