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北站西路片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食材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XJZZY-ZC-2022-066([2022]611)-02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北站西路片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食材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XJZZY-ZC-2022-066([2022]611)-02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北站西路片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食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中正远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阿勒泰路83号浩翔金山小区十号楼金山大厦30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9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ZY-ZC-2022-066([2022]611)-02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北站西路片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北站西路片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食材采购项目(二标段:蔬菜、米面油、水果、副食品、鸡蛋、豆制品)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二标段:蔬菜、米面油、水果、副食品、鸡蛋、豆制品。
备注:参考单价:143万元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日起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段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有近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因围标串标、偷税漏税、提供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记录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其他说明:(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段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08日至2022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中正远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阿勒泰路83号浩翔金山小区十号楼金山大厦306室)
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服务系统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及“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系统内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还需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前来报名及获取标书。资料不全者不予报名。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9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维泰大厦 1 楼公共资源交易 2 厅。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29日 11:00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维泰大厦 1 楼公共资源交易 2 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参考单价:143万元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北站西路片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北站西路716号
联系方式:131*****8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中正远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阿勒泰路83号浩翔金山小区十号楼金山大厦306室
联系方式:153*****5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智瞰
电 话:153*****553
标签: 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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