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安寨里混凝土有限公司企业形象提升项目比选采购公告
河北雄安寨里混凝土有限公司企业形象提升项目比选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河北雄安寨里混凝土有限公司企业形象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BXCG202*****000005
公告内容:
河北雄安寨里混凝土有限公司企业形象提升项目比选公告
河北雄安寨里混凝土有限公司企业形象提升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河北雄安寨里混凝土有限公司企业形象提升项目
1.2 采购人:河北雄安寨里混凝土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河北雄安寨里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安新县三台镇派出所西侧200米。项目建设6条240型混凝土生产线(具备预拌砂浆生产能力),设计产能240万m3/年。项目总投资约2.21亿元。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 采购范围:对河北雄安寨里混凝土有限公司厂区内建设进行企业形象提升项目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党建宣传、楼顶字、楼体字、文化墙等的设计、制作、安装工作,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2 服务期限:成交通知书送达后30日完成设计、制作、安装等工作并最终通过采购人验收。
2.3 服务地点:河北雄安寨里混凝土有限公司。
2.4 质量标准:合格。
3. 供应商资格要求3.1. 基本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比选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供应商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供应商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供应商在近三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承担项目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情形(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供应商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供应商。
(17)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供应商应具有的专项资格、业绩、信誉和其他要求:
(1)专项资格要求:同时满足以下①②要求:
①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包含广告设计、制作等相关内容;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1个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形象提升项目业绩(实体广告、亮化、党建宣传等)。
(3)项目负责人要求:1名,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②近1年内(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③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④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⑤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上述①~④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5)其他要求: / 。
3.3 本次比选接受联合体,联合体要求如下:
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比选公告3.1、3.2(4)项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与实施;
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评审依据。
3.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
3.5 其他要求:__无___。
4.比选文件的获取4.1注册: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xabidding.cn)进行用户注册,经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4.2文件下载:2022年7月8日14:00至2022年7月11日18:00。下载方式:供应商登录供应商端,找到需要参与的项目,点击参与项目,参与项目后可在“我的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即可下载比选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7月15日9时30分。
5.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文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3开启方式:
(1)供应商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开标工作。开标时,供应商进入项目工作台,然后点击【开标】切换流程节点,再点击【进入开标系统】可进入远程开标系统。开标时,供应商需进入开标系统后在线签到,签到须填写“签到人姓名”、“手机号码”。
(2)在开标准备环节,供应商无需操作,等待开标人完成比选文件导入即可。
(3)开标人下达解密指令后,供应商须在电脑插入CA数字证书后点击【解密】,输入数字证书密码完成解密,供应商须在60分钟内完成解密并进行确认。
因供应商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采购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4)解密时间结束后,等待开标人点击唱标后,供应商即可查看唱标内容,并进行签章确认。开标人生成开标一览表后,供应商可进行查看。开标过程中,可在线提出异议,开标人回复后可进行查看。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xabidding.cn)上发布。
7. 其他
如需帮助,请登陆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业务操作指南”查看《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操作手册_供应商》。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北雄安寨里混凝土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安新县三台镇派出所西侧200米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95*****440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F\9F
联 系 人:亢宝、王雪纯
9.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警告: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已接入智慧纪检监督系统,如供应商中存在使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或上传响应文件的,将被系统自动识别为存在围标、串标嫌疑。相关数据直接上链并移交相关部门。
一、递交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小时前上传,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对于超过50M的文件,请您预留更多时间)。
2、供应商提早在采购项目文件获取截止时间、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相应业务操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因网络环境、个人电脑环境等原因导致您未能及时参与、报价、递交文件,导致响应失败。
3、在生成投标/响应文件后,请对照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认真核对签名信息和数量后再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请务必下载、检查,确保文件内容和签名无误。
二、开标
(一)供应商参加方式投标/供应商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端,通过【我的项目】-【项目工作台】进入项目后点击【开标】进入开标会(或点击【开标大厅】进入)。
(二)开标前必须进行驱动检测
1、请供应商务必在开标前进行驱动检测(打开数字签名服务-驱动管理,点击“一键检测”),如未进行驱动检测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建议使用google、Edge、火狐浏览器登录,确保CA数字证书能正常使用,如有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
3、请供应商提前准备好加密CA数字证书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推荐使用公司办公环境的有线网络。
三、评审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平台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审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评审委员会将按照评标办法作出最不利于该供应商的量化。
标签: 企业形象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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