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新疆维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委托,拟对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1、招标文件编号:KSDQEYY(Gk)2014-03号

2、招标项目名称: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单位名称: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

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维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采购内容:第一包:麻醉机(进口);第二包:有创心电监护仪(进口);第三包:血液回收机(进口);第四包:肠镜(进口)、胃镜(进口);第五包:超声引导系统(进口);第六包:血液透析水处理系统(进口);第七包:伟力男科工作站(进口);第八包:新生儿有创呼吸机(含空气压缩机)(进口)、新生儿无创呼吸机(含空气压缩机)(进口);第九包:影像诊断专用竖屏(3M)、影像诊断专用竖屏(2M);第十包:全自动片剂摆药机;第十一包:心电监护仪;第十二包:动态血糖检测工作站、胰岛素泵;第十三包:电动起立床、颈椎腰椎牵引床、空气波压力循环治疗仪、脑仿生刺激仪;第十四包:中心实验室设备;第十五包:环氧乙烷灭菌器(进口);第十六包:单级反渗透超纯水机200L、单级反渗透超纯水机500L、高温蒸汽灭菌快速生物阅读器(进口)、手术室洗消台;第十七包:血型血清学专用标准化离心机、低温保存箱(-40℃)、拔盖机、低温冰箱(-80℃)、洗板机、血小板震荡保存箱、取材台、标本冷藏柜、病理排毒柜;第十八包:自动组织脱水机(进口);第十九包:肌体气压治疗仪、除颤仪(进口)、床单位消毒机、压力监护显示屏、十二导联心电图机(进口)、热牙胶充填系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项目实施地点、供货时间、详细技术参数和数量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相关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商注册的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 履行合同能力的医疗设备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为生产厂家应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明、医疗产品注册证和注册登 记表;供应商为经销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6、非生产厂家投标,应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必须携带: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产品生产许可证明、医疗产品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产品授权书(投标人非产品制造商适用);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携带加公章复印件一套)。

1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

招标文件取得时间:2014年12月04日至2014年12月24日。(节假日不休息)

12、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的1%。

1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4年12月25日10: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14、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民主路210号电力宾馆四楼会议室

15、联系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0998—*******

代理机构:新疆维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喀什市解放南路370号明旺锦城1号楼4063室

联系人:李薇 洪榛慕

联系电话:150*****916 0998—*******

采购监督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传真): ****-*******

如上述安排的事项发生变动,招标代理公司将及时通知投标人。

新疆维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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