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喀什市公交都市验收技术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XJBK-KSS-2022-002

新疆兵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喀什市公交都市验收技术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XJBK-KSS-2022-002

项目概况

喀什市公交都市验收技术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陕西大厦15层1508。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2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BK-KSS-2022-002

项目名称:喀什市公交都市验收技术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喀什市公交都市验收技术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对验收准备工作的总体要求、迎检筹备、资料汇编、验收流程等提供咨询服务;对喀什市创建公交都市验收资料进行修改、完善、提升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6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且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
(2)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税务登记证(国税及地税)、或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须自本项目发布公告起查询在以下网站查询。自行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需加盖公司公章);
(5)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
(6)有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近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7)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有效期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08日至2022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陕西大厦15层1508。

方式:线下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2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喀什市行政审批局二楼四号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7月22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喀什市行政审批局二楼四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由于疫情防控形势,请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本次招标会议之前,咨询“项目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了解最新政策,如不咨询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深喀大道行政审批局4楼

联系方式:0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兵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深喀大道陕西大厦1508室

联系方式:150*****9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瑞霖

电 话:150*****96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验收技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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