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示范区办公楼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中韩示范区办公楼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政务综合办公室
项目名称:中韩示范区办公楼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与生命置地(长春)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租赁办公楼作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场所,租赁期间大楼各方面原有设施设备运行良好,与生命置地(长春)有限公司沟通顺畅,能够继续保障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正常运转。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租赁期:5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服务用房、技术业务用房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目前租赁即将到期,在保证原有服务配套的基础上,同时本着节约成本的原则,为保障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各单位日常工作的连续性,根据相关专题会议会议纪要,需继续租用生命置地(长春)有限公司所属房屋中韩大厦作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且生命置地(长春)有限公司的中韩大厦是唯一符合采购人要求标准的办公场所。 鉴于以上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和专家组论证,认为该项目采购供应商具有唯一性,可以采用单一来源形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生命置地(长春)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德新区金汇大路1001号807室
三、公示期限
2022年07月11日 至2022年07月15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交申请或异议,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申请或异议中随时能够证明拟提供服务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并确保本公司及财政部门能够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收。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上述要求,我公司将协调采购人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政务综合办公室
联系地址:中韩 (长春) 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431-********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徐睿一
联系地址:0431-********
联系电话:中韩 (长春) 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吉林省瑞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德惠市盛世名家小区一楼门市
联系电话:0431-********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标签: 办公楼租赁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