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软件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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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档案局网上竞价采购项目(********0060)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广州市海珠区档案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网上竞价,邀请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本项目采购文件具体如下:

本项目采购清单受理编号:********0060。
项目编号:GZIT2014-XJ009257。
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档案局网上竞价采购项目(********0060)。
采购内容:采购其他软件等一批。
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海珠区档案局;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本项目实施地点: 。
报价供应商递交网上报价信息开始及截止时间:2014年12月09日10时00分至2014年12月09日16时00分
对供应商的商务要求:供应商必须是网上竞价会员,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市信息工程网上竞价采购试行规程》和《广州市政府采购信息工程网上竞价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严格履行《协议书》以及本项目《供应商须知》的相关约定条款。
项目具体要求:
9.1 最高限价:人民币235,000元。
9.2 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有关通知的要求,本项目采购中凡涉及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设备的,报价供应商必须在报价响应时明确列明具体产品的节能证书编号。

9.3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广州市财政局发布的《转发关于印发的通知》(穗财采〔2008〕17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9.4 根据《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机关软件资产管理的意见》(财行〔2011〕7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涉及软件产品的,必须采购和使用正版软件,项目中涉及计算机办公设备的,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9.5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穗财采〔2012〕275号)的规定,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报价时除了必须出具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等原件扫描件外,还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

9.6 需求列表:
供应商须知
一、对供应商的商务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网上竞价会员,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市信息工程网上竞价采购试行规程》和《广州市政府采购信息工程网上竞价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严格履行《协议书》以及本《供应商须知》的相关约定条款。

二、项目工期要求:
必须在合同签订后十个自然日内完成供货和验收。

三、成交原则: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及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相关规定:

㈠.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广州市财政局发布的《转发关于印发的通知》(穗财采〔2008〕17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进行报价响应时,必须列明所报产品的产地。若供应商所报产品是产自关境外,且采购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未有特殊要求并将相关核准文件送至我中心的,则该供应商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㈡.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有关通知的要求,本项目采购中凡涉及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产品的,报价供应商必须在报价响应时明确列明具体产品的节能证书编号。
㈢.根据《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产品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和《广东省版权局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粤权联〔2012〕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涉及软件产品的,必须采购和使用正版软件,项目中涉及计算机(含服务器)办公设备的,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㈣.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穗财采〔2012〕275号)的规定,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报价时除了必须出具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等原件扫描件外,还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

五、报价响应原则:

㈠.报价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且报价响应还应包括保证产品正常运行所需配置的正版软件,相关辅件、组件、耗材等。
㈡.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指标均为最低参考标准(如与供应商须知条款有不一致的,以采购需求中的指标为准),其中涉及要求出具资质、质保、售后服务、供货确认等相关文书的,默认约定签订合同时提供(采购需求另有描述的,从其要求)。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总价金额与分项报价汇总金额或者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总价金额为准。
㈢.报价时,供应商必须对项目的技术参数及相关条款作一一实质性响应,并详细列出响应的具体内容。报价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承诺项目采购文件中所附合同主要条款。
㈣.供应商报价畸低的,或者未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或者响应不规范,内容不完整,表述含糊不清、不确切、有歧义,或者经核实所响应产品型号、参数与其原厂产品信息不相符,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伪造、变造证明材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六、供应商须提供的服务:

㈠.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包括软件)必须是原厂正货(正版)且原厂原装的全新产品。产品必须是原生产厂商直接发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且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以及相应的资质、质保、售后服务、供货确认等证明,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须一致,并可追索查阅。产品到达采购单位时,供应商必须依照采购需求的要求和报价响应的承诺,将产品、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的应用培训,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验货。
㈡.本项目产品的质量保修期默认为自验收通过之日起,所投产品原厂(整机)免费上门保修三年(采购需求另有描述的,从其要求)。本须知所称免费上门是指供应商派工作人员到采购人指定的产品使用现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可预见的灾难性破坏、损坏或者被盗,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病毒或者由于采购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产品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但可与供应商协商解决。保修期内,若产品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保修期相应顺延,若停用时间累计超过三十天则保修期重新计算。
㈢.产品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应在接到产品故障报修后四小时内响应,一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两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若故障检修两个工作日后仍无法排除的,供应商应在故障报修两个工作日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规格型号档次的替代产品供采购人使用,直至原产品故障排除为止。
㈣.若供应商未能在产品故障报修后三个月内排除故障的、或者所供产品为非原厂正货(原厂生产)的、或者被查出全部或者部分是次品、旧品、水货、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的,则供应商应自发现之日起(或者故障报修之日起满三个月后)三个工作日内对产品进行更换,且更换的产品应为不低于原产品型号、质量、配置、性能和售后服务的产品。
㈤.供应商负责产品的稳定性,负责免费上门更换产品硬件故障部件或修改出错的软件系统, 负责所有由供应商所提供的系统软件及应用软件一年内享有免费升级服务。供应商应为本项目产品提供终身上门维护服务,保修期外产品出现故障需更换配件,供应商应免费上门为产品更换配件,只收取配件的成本费。供应商应免费上门为采购人提供产品的应用和维护培训。

七、供应商须承诺以下条款:

㈠.成交结果公告在网站(www.it-tender.gov.cn)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必须缴纳项目成交服务费,并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
㈡.成交供应商必须自网站(www.it-tender.gov.cn)上发出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因供应商的原因未能及时签订合同,则采购人将有权取消该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㈢.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项目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及时将对应合同正本的扫描图片(加盖双方公章)提交到交易中心系统内。
㈣.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项目合同签订后六十日内及时将对应的项目验收报告扫描图片(加盖公章)提交到交易中心系统内。
㈤.任何有关本项目之事宜,应通过系统或者以书面(加盖公章)、传真(加盖公章)形式向交易中心查询、反映、确认(通过电话等其他形式查询、反映、确认之事项无效)。

八、支付方式:
采购人验收货物合格后十五天内由供应商开具发票给采购人,再由采购人支付货款。

九、成交服务费:
项目成交后,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交易中心交纳相当于该项目成交金额1.2%的成交服务费。

十、相关责任:
各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该项目的采购需求,对该项目的技术参数和相关条款作完全实质性响应。无论何种原因,供应商未能按时按承诺履行项目报价响应条款、内容的,或者提出放弃成交、更改报价等影响项目的采购实施或工作进度的情况的,将被停止网上竞价会员资格。 停止的规则:第一次,立即停止其当月及之后三个月的网上竞价会员资格;第二次,立即停止其当月及之后六个月的网上竞价会员资格;第三次,立即停止其本月网上竞价会员资格并永久取消其网上竞价会员资格。
需求列表
供应商资质要求 无
供应商业绩要求 无
商品分类 数量 单位
其他软件 1 项目
最高限价 ¥235000元
采购需求 该项目的具体需求均相当于或优于所列指标(报价时供应商必须在响应参数中准确列明所报产品设备的商品名称、品牌、型号、单价、数量、总价、产地信息、(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节能证书编号)。
1.电子档案数据中心系统功能升级
1)档案采集功能升级
在现有电子档案数据中心系统中增加临时采集模块给各档案室档案人员进行档案数据的著录整理,该模块不仅提供界面级的录入方式,还提供数据导入、移交功能,数据导入功能便于档案人员将在其他系统整理录入的标准数据导入系统,移交功能便于将导入临时库的数据整理核对完结后移交至档案室正式库,提高档案人员采集工作效率,保证数据的安全准确。
2)档案统计功能升级
完善现有电子档案数据中心系统统计功能,实时掌握各档案室数据采集情况,并以一定界面方式显示查看统计结果。针对不同的需要,进行基本情况统计、档案进馆情况统计、档案利用情况统计、档案分类统计、馆藏资料统计等操作。
2.海珠区政务公开信息查阅平台
政务公开数据在海珠区档案公众信息网和海珠区新馆查阅大厅查询利用。
1)海珠区档案公众信息网中增加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模块,依照现有政务公开信息进行展示,提供分类检索、模糊检索查询方式。
2)海珠区新馆触摸屏查询系统,在海珠区新馆查阅大厅中,通过将查询系统安装在触摸屏设备中,供到馆市民查阅。
3. 电子档案数据中心系统与声像档案管理系统用户信息接口集成
为减轻系统管理员维护系统工作量,在声像系统新增一个针对单位和用户的接口,在档案系统中有单位和用户更新时,自动对声像系统也进行新增和更新。
4. 历史声像档案数据迁移
海珠区档案局声像档案管理系统在海珠区档案信息化建设一期中就已完成,同时系统中也存有大量声像档案数据。2012年为进一步丰富我局档案数据种类,海珠区档案局将声像档案管理系统也推广到各区直机关、街道办、社区,已超过300家单位使用该系统。2014年度,对声像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最终也实现了声像档案数据在线收集的目标。本次项目需要对旧系统中超过300家单位声像档案数据进行完整迁移到新声像系统中。项目要求在旧声像档案系统中直接开发出导出的声像档案数据功能,同时在新系统中也直接开发导入功能模块便于数据直接进行导入,采购人无需对导出数据进行整理后即可完整迁移数据。

5.技术要求
1)采购人提供电子档案数据中心系统和声像档案管理系统JSP页面级的源代码,报价方需在原系统基础上进行系统对接和升级。
2)框架设计要求
软件系统建设采用数据层、中间层、应用层三层架构(计算模式),用户应用层独立分离开,以减轻客户端的负担,和应对机构改组、人员调动和系统升级的情况。Web应用服务器提供标准浏览器接口,用户端采用微软的MS IE /Netscape等工具完成电子文件的传输。
数据层:为相当于Oracle数据库系统,需能存储包括文本、图形、声像等各种数据资料,支持数据备份、恢复,提供和其他类型数据库的访问接口。
中间层:为后台服务系统,用于实现文件的综合管理,控制工作流程,支持工作流程的柔性定义,监控项目进展等。通过应用系统支持Web信息的发布;通过实时数据库管理、监控系统实时接受与发送数据库数据;通过安全管理系统、用户管理系统对数据资源使用权限进行严格控制。
应用层:为应用客户端Web浏览器。需能通过浏览器进行收发电子邮件、数据传输、信息发布等一系列的操作,操作以全Web方式进行;通过后台支持系统、工作流系统来管理工作流程。
3)技术架构
系统应基于Internet 与Web 技术,采用纯B/S 的技术架构。

6、对供应商的总体要求
1)软件系统安装调试由原厂工程师实施。我单位有权在项目公告时要求供应商提供软件测试其功能,如不满足上述要求,为虚假应标将追究其责任。项目中标后,项目中标人应提供具有与广州市档案局电子文档中心系统集成证明文件,或由广州市档案局电子文档中心系统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授权函,并依据证明文件或授权函签订采购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
2)产品原厂商需同时具有电子档案数据中心系统和声像档案管理系统独立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在签订合同时需提供中国法律认可的证明文件。
3)签订合同时必须出示产品原厂商针对此项目授权质保证明文件和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并加盖原厂公章主动提供给我方,复印件无效。
4)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开发与安装调试,并通过合格验收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合同附件:GZIT2014-XJ009257-HT(请点击打开浏览)。
有关此次竞价项目之事宜,可通过系统或者以书面(加盖公章)、传真(加盖公章)形式向交易中心查询、反映、确认(通过电话等其他形式查询、反映、确认之事项无效)。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三楼
传真:***-********
Email:gztender@gz.gov.cn
联系人:姚震乾
联系电话:***-********
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30时-5:00时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五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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