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阿里普兰县霍尔乡20兆瓦与日喀则市仲巴县帕羊镇20兆瓦保障性光伏项目施工监理预招标招标公告

华能阿里普兰县霍尔乡20兆瓦与日喀则市仲巴县帕羊镇20兆瓦保障性光伏项目施工监理预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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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阿里普兰县霍尔乡20兆瓦与日喀则市仲巴县帕羊镇20兆瓦保障性光伏项目施工监理预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7-3-103)

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阿里普兰县霍尔乡20兆瓦与日喀则市仲巴县帕羊镇20兆瓦保障性光伏项目施工监理预招标招标人为 华能西藏雅鲁藏布江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西藏自治区阿里普兰县霍尔乡、日喀则市仲巴县帕羊镇。

2.2 服务内容:华能阿里普兰县霍尔乡20兆瓦与日喀则市仲巴县帕羊镇20兆瓦保障性光伏项目施工监理服务。

2.3 建设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08月01日;计划完工时间2022年12月31日;总工期153天(工期以现场实际为准,服务期限为开工至项目投产)。

? 监理服务期限:项目施工开始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且向招标人交付全部监理文件为止。(计划服务期2022年8月至2022年12月共计153天,(工期以现场实际为准,服务期限为开工至项目并网投产)具体建设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

项目概况:阿里地区普兰县20兆瓦保障性光伏项目,位于阿里地区普兰县霍尔乡附近,场址中心坐标为30°44′55.35″N,81°37′59.70″E。场址在G219国道旁,临近藏中-阿里联网主干线220kV霍尔变电站,距普兰县城约106km,平均海拔约4625m,地势总体平坦,交通便利。初拟装机容量约20MW,配置25%、4h(20MWh)储能设施。

日喀则市仲巴县帕羊镇65兆瓦(I期20兆瓦)保障性光伏项目,位于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仲巴县帕羊镇附近,中心坐标为30°2′32.79″N,83°29′3.91″E。场址在G219国道旁,临近藏中-阿里联网主干线仲巴220kV变电站,距仲巴县城约60km,平均海拔约4580m,地势总体平坦,交通便利。初拟I期装机容量约20MW,配置25%、4h(20MWh)储能设施。

招标范围:本工程从初步设计具备审查条件、施工准备开始到土建、安装、调试至工程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全过程监理,包括设计监理、施工监理和调试监理。对工程监理人的施工质量、进度、施工安全、造价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定期对监理人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配合达标投产及创优、项目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协助委托人通过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完成《水土保持监理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报告》及《环境保护监理报告》,并协助委托人通过水保、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工程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

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基础及桩基的制作及施工、光伏组件安装、储能电站、11升压站(送出线路工程)建造及施工、设备安装及施工、箱变、 集电线路及电缆敷设施工、全场接地网施工及测试、场内道路施工、消防施工、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会审、现场设备制作、设备及材料的质量控制、工程实施阶段招标人另行委托和现场签证变更、安全监测施工、分部试运、整体调试及所有设备移交试生产后、竣工验收等所有工程涉及的全部永久和临时土建施工和安装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本项目为预招标,招标结果生效条件:项目需通过招标人投资决策并通过华能集团公司备案;通过地方政府备案同意实施;并接到招标人正式书面通知后,合同生效。上述约定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各潜在投标人的实质性参与,即认为是对上述约定的响应及认可。若本项目决策未通过,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各投标人因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各投标人报名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视为已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2个光伏电站项目(集中式单体规模在20MW及以上)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全过程监理业绩,并能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提供的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工作范围页及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项目人员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单体规模15MW及以上类似光伏工程的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全过程监理业绩(须附证明材料,如项目经理任命文件,载明总监姓名、项目建设容量、监理范围的合同扫描件等能证明的文件);并提供最近至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2.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7月8日9:00起至2022年7月13日17:00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19日9时00分;开标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到达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5.2 递交方式: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文件递交。(http://ec.chng.com.cn)

注: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醒: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华能西藏雅鲁藏布江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10号航利中心1栋二单元

地 ? 址: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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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 编:

******

邮 ?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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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 话:

028-********

电 ? 话:

400-010-1086转8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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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zouj@yjgs.chng.com.cn

电子邮箱:

hnzbcd@163.com

联 系 人:

邹先生

联 系 人:

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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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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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光伏项目 施工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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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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