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辅助器具设备招标公告
日期:2014-12-05
项目名称:残联辅助器具设备
项目编号:DFHT-201412-002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平谷区残疾人联合会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维国
联系方式: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财政批复金额/单项控制金额:100.5594万元
采购内容:残联辅助器具设备(助视器、肌力测定仪、空调、护理床、按摩床、助行器、轮椅、放大镜等),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数量:1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选择本采购方式的原因:适用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及要求。
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具备政府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满足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它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此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1号联华世纪写字楼515)。
3、投标报名时间:2014年12月5日至2014年12月9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资料均需盖公章)
4、投标报名数量多于7家(含)时,采用资格预审;投标报名数量少于7家(不含)时,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售后不退)
6、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评审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