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宾市南溪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厂土壤和地下水及周边环境状况详查
关于宜宾市南溪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厂土壤和地下水及周边环境状况详查
为加快开展此项工作,拟对宜宾市南溪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厂土壤和地下水及周边环境状况详查与风险评估(第二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服务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对宜宾市南溪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厂土壤和地下水及周边环境状况详查与风险评估工作(服务内容详见附件)。二、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三、项目报价及其他要求
(一)最高限价30万元。 (二)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四、服务要求及服务内容 详见附件。五、工期及成果要求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宜宾市南溪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厂土壤和地下水及周边环境状况详查与风险评估报告》(含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调查结论、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内容)。
六、付款方式
所有成果提交经区相关部门认可并且通过省、市相关部门认可经专家评审合格后支付全款,未通过则不予付款。
七、谈判时间
2022年7月12日上午10时。
八、谈判地点
宜宾市南溪区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会议室(凤凰大道旁)。
九、联系方式
王女士(158*****768)
十、其它
其它事项详见附件。
宜宾市南溪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厂土壤和地下水及周边环境状况详查与风险评估竞争性谈判文件根据相关部门要求,需加快开展宜宾市南溪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厂土壤和地下水及周边环境状况详查与风险评估工作,本着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确定服务单位。现将有关竞争性谈判方案确定于后:
一、招标人:宜宾市南溪区明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宜宾市南溪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厂土壤和地下水及周边环境状况详查与风险评估项目三、工期及成果要求: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宜宾市南溪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厂土壤和地下水及周边环境状况详查与风险评估报告》(含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调查结论、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内容)。
四、服务要求
1、地下水调查;
2、土壤调查;
3、周边环境调查;
4、调查主要相关依据:按照现行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执行。
5、开展详查前必须制定详细方案,经环保部门通过专家评审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服务内容
1、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厂及周边环境基本情况调查
收集两厂及周边的基础资料(包括建设与运行状况、防护与环境管理状况),以了解该厂的设计、施工、处置、防护管理等情况,摸清地下水、土壤及周边环境详细情况。
2、两厂区域和周边区域环境及水文情况调查
参照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规范,具体调查范围根据项目所在区域水文地质条件确定。
3、两厂区域和周边区域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
调查两厂现场地下水监测井布设情况,根据项目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及现场实际情况开展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
4、两厂区域和周边区域土壤监测
调查两厂周边环境分布情况,开展周边环境土壤环境监测。
5、样品采集与分析
根据两厂地下水及周边环境详查情况,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采样方案及采样数量,并按相关分析测试要求进行分析测试。
六、竞争性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七、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编制
竞争性谈判申请人编写的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资质证书(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
(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鲜章,否则,视为未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
八、报价及其它要求
1、本项目至少满足三家及以上企业参与竞争才进行。
2、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实行一次性报价,以报价最低者作为中标人;若最低报价有两家及以上相同,则以上轮最低报价作为最高限价进行第二次现场报价,并直至决出最低报价为止。
3、本次竞争性谈判以最低报价者中标。
4、本次竞争性谈判最高限价:以30万元作为最高限价。
5、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故放弃中标的,招标方则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其报价为中标价(以此类推)。
九、谈判保证金
本次谈判不缴纳谈判保证金
十、付款方式
所有成果提交经区相关部门认可并且通过省、市相关部门认可经专家评审合格后支付全款,未通过则不予付款。
十一、谈判程序
1、2022年07月12日上午10:00时谈判开始,投标人迟到或缺席视为自动弃权。
2、由监督部门审验各竞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件等资料。
3、业主相关人员对竞争性谈判方案进行说明。
4、进行报价。
5、公布报价结果并宣布中标候选人。
十二、中选与合同签订
1、业主在确定中选人后3日内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向未中选的参选人发出未中选通知书。
2、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3日内应当与业主签订合同。
3、逾期未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4、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成果提交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不予付款。
十三、时间安排
竞争性谈判时间:2022年07月12日上午10:00时
竞争性谈判地点:宜宾市南溪区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会议室(凤凰大道旁)
十四、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宜宾市南溪区明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58*****768
宜宾市南溪区明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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