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坊棚户区改造工程第一标段(15#、16#楼)招标公告

张家坊棚户区改造工程第一标段(15#、16#楼)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MJL[2014]泰字第23号 
开标时间:2014-12-22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三明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丹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泰宁县张家坊棚户区改造工程第一标段(15#、16#楼)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 SMJL[2014]泰字第23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宁县张家坊棚户区改造工程第一标段(15#、16#楼)已由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泰发改[2014]9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丹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福建丹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三明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泰宁县张家坊;
工程建设规模:建筑面积 15#楼3767、16#楼2430 平方米,总投资约1200万元;
2.2.招标范围和内容:泰宁县张家坊棚户区改造工程第一标段(15#、16#楼)(详见图纸、工程清单、预算及说明);
2.3.工期要求:总工期:36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不适用 ;
2.4.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5.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5.1. 咨询单位:三明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2.5.2. 设计单位:重庆何方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厦门)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在福建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年检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2012年度资质检查为绿色通道的企业须提供资质检查审批审理情况表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资质类别及等级)和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筑师应满足闽建筑[2013]41号《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均须合格有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依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不适用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适用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不适用_;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7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有关文件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2月5日至2014年12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 30 分至 11 时00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三明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泰宁办事处(建设大楼二楼福建省逸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费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100元,招标图纸另计,招标图纸与招标文件捆绑销售,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闽建筑[2009]16号)。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4年12月19日17: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银行转帐(需注明工程项目名称)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2月22日15 时 30分,提交地点为泰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宁县档案局二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建造师(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和建造师(临时建造师)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委托代理人可以是派出的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丹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泰宁县城关 ,邮编: 354400 ;电话:135*****997 联系人: 张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三明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206号4幢一层 ;             
邮编: 365001  ;
电话: 139*****331137*****198
联系人: 陈女士 、郑女士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泰宁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帐 号:****************026463
开户银行:泰宁县金湖信用社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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