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大楼楼顶徽标及亮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办公大楼楼顶徽标及亮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为确保贺兰联社办公大楼楼顶徽标及亮化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工作顺利进行,根据《贺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招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标,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踊跃报名参加。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事项
(一)名称:贺兰联社办公大楼楼顶徽标及亮化工程施工招标
(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外部楼体轮廓七彩LED亮化、楼顶(LOGO及“贺兰农村信用社”)发光字钢架制作、点光源、运输及制作安装等。
(三)工程地点:贺兰县银河东路83号贺兰联社办公大楼
(四)工期要求:80天
二、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资质等级为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具有独立的法人资质,企业具备年审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有类似工程业绩,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企业注册资金为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
(二)市政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三级项目经理或三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必须是本单位工作人员。
投标单位在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三证一书”(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企业简历及近二年来完成工程概况(附加合同复印件);
3.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3年有类似工程业绩,无重大安全事故证明;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贺兰联社所需要的其他资料、证明。
拟投标人最迟应于2014年12月13日上午11:00前将招标相关材料送至贺兰宾馆院内贺兰联社二楼办公室。
报名联系人:张玉婷
联系电话:****-*******
报名地址:贺兰宾馆院内贺兰联社二楼办公室
三、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中标原则
在招标人价格承受范围内,且满足招标人所有需求的情况下,坚持最低价中标原则。
五、履约保证金
(一)资质审核通过后电话通知投标人,本项目收取招标费200.00元(不退还),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不计息)。投标人将招标费及投标保证金存入到指定账户后凭缴费凭证到贺兰联社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
缴费账户信息:
1.保证金账户
户名:贺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投标保证金)
账号:********40928
开户行:贺兰联社营业部
2.招标费账户
户名:贺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投标费)
账号:********40936
开户行:贺兰联社营业部
(二)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全额退回。中标企业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退还;但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得到解决,则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延长到争端最终解决且所有理赔完毕。
六、合同及付款方式
(一)中标单位确定后,联社与其签订办公大楼楼顶徽标及亮化工程施工合同。
(二)招标人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向中标人支付全部货款的75%,剩余25%作为保修款(保修期三年),在保修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予以支付,若有质量问题,则作相应扣减或依据有关规定解决。
七、其他
(一)不论投标人是否入围投标或是中标,投标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招标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二)确定中标单位后,贺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其签订合同;
(三)本次招标相关要求,以招标方最终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四)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文件恕不退还;
(五)招标人保留进一步要求投标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权利,拒绝补充或提供材料不真实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六)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
(七)本公告由贺兰农村信用社负责制定、修改,最终解释权属贺兰农村信用社。
贺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1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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