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关于公开遴选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规范化效果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公告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关于公开遴选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规范化效果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工作部署,全面检验省市县三级权责清单质量,进一步推动权责清单规范化标准化,我局拟开展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规范化效果第三方评估,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承办机构。

一、委托单位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二、项目名称

吉林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规范化效果评估

三、评估内容

对省政府工作部门,各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市政府部门,各市(州)所辖1县(市)、1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情况及规范化效果开展评估,并出具综合评估报告。

(一)评估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的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是否履行集体决策、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众参与等程序,是否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是否经本级政府审批通过。

2.权责清单内容的规范性。清单格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存在明显错误;权力事项的设定依据和责任事项依据是否合法;市(州)、县(市、区)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名称、类型、编码和责任事项是否与省级政府部门一致。

3.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情况。是否通过政府网站公布权责清单;是否录入吉林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系统;是否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简政放权部署及时调整权责清单;行政权力事项类型是否与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对应一致。

(二)评估报告包含全省政府权责清单相关工作整体情况及数据比较分析,各地各部门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具体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评估对象的工作亮点和典型经验等内容。

四、项目实施时间

评估工作应于2022年10月15日前完成。

五、项目经费

项目经费不超过16万元人民币(含项目专家评审费等相关支出)。

六、承办机构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三年无不良记录行为;

2.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开展调查评估活动的相应认证资质;

3.具有稳定的专业评估队伍,评估团队中须配备评估经验比较丰富的工作人员以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究领域的专业人士;

4.接受联合体申请,我局将按联合评估协议付款;

5.不接受二次转包或服务外包,一经发现,终止合作并追偿损失;

6.入选机构提供委托服务期间,愿意接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7.本次遴选不受申报单位名额和比例限制。

七、申请材料

1.机构简介,主要是机构组成,评估人员、专家构成和近三年承担的评估项目完成情况等信息;

2.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专职从事评估业务的专家(研究员)和技术人员名册;

4.最近一次纳税及社保凭证;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截图;

6.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网页截图(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

7.真实性承诺书;

8.政府信息保密承诺书;

9.具有系统的、符合实际的评估实施方案。

八、遴选方式

请有意愿并具备项目资质的机构于2022年7月14日(星期四)前,将加盖公章的申请材料一式十份装订成册(含电子版)送(寄)至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和美路999号吉视传媒枢纽中心A座2220室(信封注明“吉林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规范化效果第三方评估申请”,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我局将在截止日期后,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并签订正式合同。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徐洪强,0431-********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2年7月8日


标签: 第三方评估 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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