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立金山医院工频UPS换新采购及安装项目院内招标(竞争性磋商)文件...

福建省立金山医院工频UPS换新采购及安装项目院内招标(竞争性磋商)文件...

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立金山医院(招标人)的委托,协助进行组织院内招标活动,进行以下招标项目。

一、招标项目概况和范围

1、项目名称:福建省立金山医院工频UPS换新采购及安装项目。

2、项目地点:福建省立金山医院(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516号)。

3、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主要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

4、本项目预算金额:******元。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4个日历天,具体工期与院方协商,要求不影响医院的正常工作。

6、服务(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预算单价(元)

预算总金额(元)

服务

地点

包1

1-1

福建省立金山医院工频UPS换新采购及安装项目

1项

******

******

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516号

7、落实相关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二、主要的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标注“★”号为重要的技术参数,不允许负偏离)

★2.1、配置清单

序号

项目或材料名称

数量

单位

说明及备注

拆旧项目(旧设备现场拆卸,交接完成,即可回收带走)

1

故障旧主机拆卸

及搬至就近指定地点

1

长X宽X高

=1.42米X0.86米X1.6米

2

旧电池拆卸及回收

80

深圳产每节100AH

3

电池柜

2

保留现场,利旧

采购项目

1

三进三出UPS工频160kVA

1

全新

2

12V/100AH铅酸蓄电池

58

品牌需与主机为同一品牌

3

电池连接跳线

1

批次

配套 铜排/连接线

4

电池汇流柜及配件

1

含3P塑料直流空开,

配线安装

5

拆卸、安装调试

1

周六或周天执行

6

售后服务

3


2.2、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1)三进三出UPS工频160kVA 1台

1、UPS主机要求为:三进三出,双变换纯在线式,要求标准内置输出隔离变压器,不接受外置隔离变压器。

2、输入电压范围:不小于285V~475V。输入频率跟踪范围不小于50±10%;要求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UPS应具备延时启动功能,且延时时间屏幕可设置,其设置范围不少于0-999s,要求提供该功能设置界面的证明材料。

4、输出电压稳压精度:L-N:220V±1%,L-L:380V±1%。输出频率:50Hz±1%。

▲5、过载能力:输出功率为额定值的125%时,机器正常工作时间≥15min,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6、输出波形失真度:100%阻性负载:≤1%,100%非线性负载:≤3%,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7、UPS整机效率:在100%阻性负载≥94%;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8、面板采用大触摸屏LCD显示,屏幕应不小于7英寸,可显示UPS的运行参数、不少于*****条历史记录和整机工作状态;要求提供该功能设置界面的证明材料。

9、UPS应具有智能化电池管理功能,可直接通过面板功能对电池组进行无风险标准和深度放电检测,不需切断市电开关,避免放电时因电池组故障造成意外掉电;要求提供该功能设置界面的证明材料。

10、UPS主机内置操作开关:UPS在主机内应配置市电输入、旁路输入、UPS输出和手动维护旁路开关;

▲11、UPS主机面板上标准配置EPO紧急关机开关,危急情况远程或现场一键关停。并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要求提供生产厂家针对该功能的证明材料。

▲12、UPS内部具有独立双风道设计,即磁性器件变压器和控制电路散热必须独立风道,互不影响,提高产品可靠性,延长核心部件使用寿命。要求提供生产厂家针对该功能设置界面的证明材料。

★13、整机控制电路采用全密闭屏蔽措施,UPS的各控制电路板都装在屏蔽的金属盒子中,提高控制电路的防护等级及抗干扰能力。要求提供生产厂家针对该功能的证明材料。

▲14、为避免误操作、UPS面板的开关机键设计应采用防误操作设计,要求说明具体的防误操作措施,同时提供生产厂家针对该设计的证明材料。

▲15、UPS主要部件电解电容连接母排应采用层叠工艺设计,提供第三方相关证明文件。

▲16、为有效保障系统正常使用,UPS具有蓄电池未连接或异常检测告警。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7、UPS兼容RS485通讯,平台可监测设备信息及市电参数,设有监控中心,平台应配有项目专员,进行7*24小时全年响应支撑。至少提供三张监控中心及值班人员现场照片。

(2)12V/100AH铅酸蓄电池 数量:58节

1、蓄电池容量:58节100AH/12V。

2、浮充充电电压(Vdc): 13.5~13.8。

3、均充充电电压(Vdc):14.5~14.9。

4、容量保存率(%/月):≥96%。

5、吸附式玻璃纤维隔板技术,气体复合效率高达99%,无需加水维护。

6、放电温度:-15~+50℃;充电温度:0~40℃;储存温度:-15~+40℃。

7、采用严格认证的高品质部件,并经过严格的运行测试,使自放电极小。

8、防漏液要求:密封设计,采用密封技术工艺,全密封防泄漏结构,确保整个寿命期间无漏液。

★9、蓄电池品牌需与主机为同一品牌,并配套电池空开箱,方便用户统一管理和维护设备。

3、验收

3.1验收标准

供应商所提供的仪器设备必须是制造厂家生产的崭新的未开箱的原包装仪器设备。所有仪器设备按厂家仪器设备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有关文件等有内容进行验收。供应商提供仪器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中国相应有关标准、规范要求。须经过采购人确认符合技术规格及要求所列条款,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3.2验收程序和方法

3.2.1出厂检验

成交人在仪器设备出厂前,应按仪器设备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成交人应随同货物出具供货证明、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书、原装拼配设备的证明资料和文件以及生产厂家供货确认函等。结果必须符合第3.1款验收标准的要求。

3.2.2初验收:

由成交人和招标人共同对设备的数量、质量、外包装等根据本章节的有关规定逐项检验。

3.2.3试运行:

设备安装完毕后,成交人应对设备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测试,试运行期间,出现的任何问题,应由成交人及时处理修正。测试结果必须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同时成交人应向招标人提供自检记录。

3.2.4最终验收:

试运行并测试验收结束后,由招标人或成交人委托的专业公司以及有关管理部门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仪器设备进行联合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招标人使用要求。在此期间,若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成交人应1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4、售后服务

4.1、供应商应有相应的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网点(须提供网点地址信息),确保用户能够得到及时优质的售后服务。供应商的服务应包括产品提供、配套设备提供、配合设备调试、保修及保修期外的有偿维护。

4.2、质量保证

4.2.1主要设备以及配套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通过验收后的 叁 年。在此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任何故障,供应商均应负责免费修复或更换。

4.2.2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还需待产品装验收后定期的现场免费巡防次数(每年一次)和方案(含巡视内容以及除巡视外涉及设备维护的费用)。

4.3、维修响应的及时性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 7*24 小时电话服务,一旦收到招标人的报修后,投标人应在5小时内派遣有经验的维修工程师赴现场或电话协助免费维修服务(质保期内,质保期外为有偿服务)。维修工程师赴现场后应及时对故障进行检修,对于一般故障应在 24 小时内修复;对于重大故障(备件保证 情况下)应在 48 小时内修复。

4.5、备品、备件供应保障

成交供应商提供固定的备品备件供应渠道,并提供易损易耗的备品备件的价格清单。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投标人承诺未来十年内应以不高于向其他客户的供货价格向招标人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当某一备品、备件将停止生产时,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向招标人通报,并提供替代解决方案。

★4.6、技术服务人员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专职技术服务人员不少于3人,服务人员需拥有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证),须提供操作证复印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能力承接本项目的国内企业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若是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的可无须提供本函),(供应商应按照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详见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4)参加本项目响应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详见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详见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6)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精神,A、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B、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由磋商审查小组在资格审查环节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C、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信用记录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其响应无效。D、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审查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发现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按照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规定提供,否则其响应无效。

(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分包。

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权对其响应文件资料进行核实,如发现所提交的资料不真实,招标人将视其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其成交无效,若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资格审查采用方式:开标后即开始评标。

3、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权对其响应文件资料进行核实,如发现所提交的资料不真实,招标人将视其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成交,其成交无效,若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不采用电子磋商。

2、磋商文件请自行在网站上下载。

3、项目联系人:

招标单位联系人:陈妍联系电话:0591- ********

协助组织单位联系人:吴明珠联系电话:0591-********-8005

五、答疑截止时间

供应商若要求澄清磋商文件,应在获取磋商文件后的 1个工作日内提出,招标人将随时解答。

六、投标文件的要求及递交

(1)投标文件要求:

1)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附件投标文件模板规定的格式。

2)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分别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并密封加盖供应商公章。投标文件未密封完好将导致磋商被拒绝。

2)首次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9日14:30时至15:00时,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七、开标评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07月19日 下午15:00(北京时间)

2、评标时间:开标后即开始评标。

3、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36号花开富贵A区23层(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八、磋商程序

1. 供应商首次提交投标文件

1.1供应商须编制由本须知第8条规定文件组成的投标文件一份,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1.2投标文件应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1.3本次磋商项目报价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1.4 首次提交投标文件须以书面形式提交。

2.磋商

2.1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

2.2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磋商和评审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2.2.1评审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2.2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2.2.3评审的依据是磋商文件和投标文件,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2.2.4磋商小组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确定成交人。

2.2.5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

①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采购人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磋商小组成员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审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成交人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确定成交人后要服从评审报告。

※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3.1 在进入磋商阶段之前,磋商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审查其合法资格、财务和履约能力等。如果供应商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所提交的投标文件无效。

3.2 磋商小组还将确定每一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文件将不进入磋商阶段。

3.3 磋商小组将邀请通过审查、且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至磋商现场进行磋商。

3.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3.5在磋商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为虚假资料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4. 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

4.1 按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蹉商完毕后提交最后磋商报价,确定成交候选人时以最终报价为准。

4.2 最后提交的报价及有关说明和资料须以书面形式(不包括电子邮件、传真等)提交,并且须供应商签名是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4.3 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均合格且按规定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才能参加综合评分。

九、定标原则

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评审标准和方法:

磋商小组与报价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采取现场讲解及答疑的方式,其中讲解及答疑时间不超过15分钟。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并按合同包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确定一名成交人,具体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本磋商文件响应章节。

3、响应文件无效条款(不满足即为无效响应的实质性条款)及废标条款: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各章节,请各供应商认真查看对照。

3.1、供应商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不满足即为无效报价的实质性条款)处理:

①未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标准及“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②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

3.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

①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②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③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

④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供应商之间有相互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者,将作废标处理,并在我院未来的项目招标中被拒绝接受投标。

十、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1.响应文件的初审

对所有供应商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有关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与上述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

对响应描述和证明材料不一致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进行书面澄清,并以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按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供应商未按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响应描述、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供应商任何试图影响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导致其响应文件无效。

1.1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1.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如果供应商不接受按上述方法对响应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其响应文件无效。

1.3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3.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对响应文件详细评估之前,磋商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的资格标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如果供应商不具备磋商资格,不满足磋商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其响应文件无效。

1.3.2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磋商小组还将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磋商文件,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和成交人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响应文件无效。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其响应文件无效:

(1)磋商文件中涉及“响应文件无效”的条款;

(2)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响应文件有效期经磋商小组指出后仍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4)响应内容与磋商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5)供应商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6)一个供应商不止投一个标的;

(7)响应文件组成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8)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9)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10)供应商存在串通报价行为的;

(11)交货期、服务期和付款方式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12)未满足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标准的;

(13)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但不能合理说明原因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14)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2.磋商文件的修改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范本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名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3. 比较与评价

3.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小组评估以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原则。

3.2 对漏(缺)报项的处理:磋商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报价总价中。但在评估时取有效供应商该项最高报价加入评估价进行评估。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估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估价评议。

3.3 若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3.4 在磋商期间,若出现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所有条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情形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发布项目终止公告,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5评审标准和办法

3.5.1本项目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得分最高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5.2磋商小组将对通过资格及符合性检查的各合格供应商根据以下标准和方法进行评估。评分将按技术商务、报价部分分别进行,计算出各合格磋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磋商小组按最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各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若有相同的最高得分,则其中报价总价低的供应商将被排序在前;若有相同的最高得分且报价相同的,则按技术部分得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列,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被排序在前。

总分100分,各部分评分分值分布如下:

A:技术部分评分 满分 55 分

B:商务部分评分 满分 15 分

C:报价部分评分 满分 30 分

D:政策性优惠

综合得分=A+B+C+D

A:技术部分评分(满分55分):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A

技术求响应情况

根据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技术要求”的逐项响应承诺等方面情况由磋商小组进行评议(需提供技术要求响应表),供应商技术要求响应全部满足磋商文件中“技术要求”的得55分;①标注“★”号为重要的技术参数,不允许负偏离;②标注“▲”号的为关键技术参数,计9项,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共计27分;③其余的技术参数,计14项,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共计28分。(注:技术参数不含标注“★”部分)满分55分。

55

技术部分得分=A。

B:商务部分评分(满分 15分)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B

B1、技术服务人员

供应商拥有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证)的专职技术服务人员在满足磋商要求(3人)的基础上,每增加2人(低压电工作业证)加1分,满分3分。

供应商须提供:(1)人员清单(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从业经历)。(2)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3)低压电工证扫描件。(4)响应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证明材料不完整的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所提供材料模糊不清的视为无效。】

3

B2、体系认证

供应商具备有效期限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包含UPS不间断电源销售和售后服务内容)。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上三项认证得3分,缺一项不得分,

供应商需同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s://www.cnas.org.cn)网站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评标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中信息与下载网页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

3

B3、服务认证

供应商具备有效期限内“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包含UPS不间断电源销售和售后服务内容),得1分。

供应商需同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s://www.cnas.org.cn)网站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评标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中信息与下载网页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

1

B4、项目管理团队

根据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有专业的项目管理团队情况进行评议:①拟配备的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②拟配备的技术负责人具备机电类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 注:以上人员证明材料须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及响应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证明材料不完整的不得分。提供同一人的不重复得分。

2

B5、通报表彰情况

根据各供应商具有应急抢险能力并得到政府部门表彰的得1分。须提供表彰证书或表彰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

B6、实施方案

根据各供应商为本项目设计的实施方案进行打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文明施工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等方面进行描述,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①实施方案的内容详实、合理性、执行力强的得3分;②实施方案的内容较详实、合理性、执行力较强、具有针对性的得2分;③实施方案的内容不够详实、具有一定的针对的得1分;④实施方案的内容不全、执行力差或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

3


B7、响应时间承诺情况

根据供应商针对突发事件的任务(到达事件发生地点)响应时间承诺情况进行评分,响应时间承诺<1小时的得2分,1小时≤响应时间承诺<2小时的得1分,2小时≤响应时间承诺≤4小时得0.5分,响应时间承诺>4小时的不得分,供应商未作出承诺的不得分,供应商需提供专项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其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2

商务部分得分=B。

C:报价部分评分(满分 30 分)

按合同包对各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数字校核,称为报价评标价。

各供应商的价格得分按以下方式得出

A=(H/Hn)×Q×100

A:供应商报价得分

Hn:各供应商报价即报价评标价

H:评标基准价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

Q:价格权值: Q=30%

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各评委评分算术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并取小数点后的2位数。


D:政策性优惠: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6.8

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对属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单独在加分表中填写,并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单独分项报价或未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投标产品属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产品的,可享受相关的鼓励优惠政策;评审委员会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十一、合同条款内容及签订

1、合同专用条款内容依照国家规范文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解释依照国家规范文本(可略印)。

2、合同签订:成交人在接到成交通知后3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3、合同签订地点:福建省立医院(福建省福州市东街134号)。

十二、付款方式与条件

12.1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七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预付款;

12.2设备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七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再付合同总金额的47%结算款;

12.3设备验收合格后壹年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质保金,一次性付清合同尾款3%。

十三、其它要求:

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福建省立医院2021-2023年度协议为准,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按1.5%计算后整体下浮30%计取,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取。服务费以银行转账形式缴纳.

十四、其他未详尽事宜

依照国家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附件:

附件1:【SL2022-20工程量清单】福建省立金山医院检验科UPS主机及电池更换项目.xlsx

附件2:【SL2022-20控制价编制说明】福建省立金山医院检验科UPS主机及电池更换项目.docx

响应文件格式.docx


招标人:福建省立金山医院

协助组织单位: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0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频UPS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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