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城区雨污水管网排查清疏检测招标公告
连江县城区雨污水管网排查清疏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江县城区雨污水管网排查清疏检测项目(招标编号:FJTP-FJTC*********),业主单位为:连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连江县城区雨污水管网排查清疏检测项目。
2.2.招标范围及内容:对104国道、敖江路、碧荷路等23条道路约284.456KM雨污管网和约18.68KM沟渠进行清淤疏通、雨污混接调查及管线健康度检测评估,分析管网存在的问题及提出完善管网健康运行的措施等。具体施工范围根据住建局管线普查范围,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2.3具体要求:详见第5章“用户需求书”
2.4.服务期限: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或省级主管部门(含直辖市)颁发的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企业作业CCTV类证书。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生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责令停产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
(2)至投标截至时间止,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3)投标人未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备注:其他要求(1)-(3)项在投标时由投标人做出书面声明或承诺,若中标后发现投标人所作的承诺与事实不符,招标人可随时无条件终止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名(含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③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⑤投标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⑥投标人自行决定牵头人,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招标文件注明需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若采用联合体形式的,均是指由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公章。
3.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8日至2022年7月14日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网址:http://www.fycbid.cn:8000/)办理企业注册手续,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选择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办理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手续。招标文件售出后概不退换,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4.3若投标人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购买招标文件,可以通过网银或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以网银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的系统可自动到账,系统即可自动开通招标文件下载功能;若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支付招标文件费,则投标人还必须将缴款凭证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招投标平台。具体操作流程请登录《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的“文件下载”下载“投标企业操作手册”或咨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0591-********、********、********;QQ交流群:福易采电子交流4群*********)。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拾伍万柒仟元整(¥******.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8月3日上午10时00分00秒,提交地点为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本招标项目开标室,具体详见电子信息屏公告。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2.投标人必须派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2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连江县敖江镇文笔东路星辰商务楼8楼,邮编:******
电话:0591-********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623A,邮编:******
电话:0591-********
联系人:庄言、黄滨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江敖江支行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
联系电话:0591—********
监督部门名称:连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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