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消防改造EPC第四标段(乌苏市头台乡中心学校)招标公告

教育系统消防改造EPC第四标段(乌苏市头台乡中心学校)招标公告

乌苏市教育系统消防改造项目EPC第四标段(乌苏市头台乡中心学校)
一、招标条件
本乌苏市教育系统消防改造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文号:乌发改字[2020]357号文、[2022]107号文)已由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地方政府一般债,其他,招标人为乌苏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项目总投资1259.84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
2.项目规模: 第一标段:新建乌苏市百泉镇消防水池、泵房,总建筑面积:284.87平方米(水池容积300立方米),地上一层、地下一层;改建乌苏市百泉镇中心学校教学楼外保温(具体内容详见初步设计文件及项目清单);第二标段:新建乌苏市第三中学消防水池、泵房,总建筑面积:287.68平方米,地上一层、地下一层;新建乌苏市第三中学至乌苏市第五小学消防室外管网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初步设计文件及项目清单);第三标段:新建乌苏市甘家湖牧场中心学校消防水池、泵房,总建筑面积为 337.73平方米(水池容积300立方米),地上一层、地下一层;改建乌苏市甘家湖中心学校及幼儿园外墙保温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初步设计文件及项目清单);第四标段:新建乌苏市头台乡中心学校消防水池、泵房,总建筑面积为 228.41平方米,地上一层、地下一层;改建乌苏市头台乡中心学校及幼儿园外墙保温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初步设计文件及项目清单);第五标段:新建乌苏市西大沟镇中心学校消防水池、泵房,总建筑面积为 235.57 平方米(水池容积300立方米),地上一层、地下一层(具体内容详见初步设计文件及项目清单)。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4*****070*********004
标段(包)名称: 乌苏市教育系统消防改造项目EPC第四标段(乌苏市头台乡中心学校)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设计工作包括:设计阶段包含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内容,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EPC总承包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08月0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0月30日
总工期: 86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①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叁级](含)以上资质;②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且依法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注册执业;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至少担任过1项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工程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领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须准确反映项目负责人名称,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备注: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为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
3.投标其他条件:(1)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或合体牵头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班子成员要求:①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负责人;②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含)以上资格;③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施工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资料员,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法定代表人(A证)、施工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设计各相关专业人员由投标人自行配备; (3)自治区区外企业参与投标的: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4)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设计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施工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提供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领取招标文件起始时间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工程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5)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6)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或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新成立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7)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本项目牵头方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②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对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③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④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且项目施工班组人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⑥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2年07月09日到 2022年08月01日
2.获取方式:请到塔城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08月02日 10:30
2.递交方法: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的形式开标,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文件规定的邮箱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08月02日 10:30
2.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的形式开标
3.开标地点: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巴克图路地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及自筹资金;
下载招标文件所选取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与后期投标时标书所列施工项目负责人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的招标人为乌苏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乌苏市头台乡中心学校)。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乌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苏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乌苏市地址:新疆塔城市光明路祥云小区5-15门头
联 系 人:曹玮联 系 人:王宜芳
电话:133*****669电话:0901-*******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2022年07月08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教育系统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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