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DCT2022-066(1)宁都县公安局交警管理大队外部环境二期工程机械供应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NDCT2022-066(1)宁都县公安局交警管理大队外部环境二期工程机械供应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宁都县公安局交警管理大队外部环境二期工程机械供应项目需要开挖石方、渣土需要外运,现我公司宁都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都分公司准备对挖机、铲车、环保工程车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考虑疫情防控要求,投标单位报名、探勘现场、开标过程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谢绝参加投标活动。投标人员请提前到达投标现场,因预留时间不足、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等导致的后果。
(一)采购编号:NDCT2022-066(1)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宁都县公安局交警管理大队外部环境二期工程机械供应项目(首次报价必须不超过控制价,二次报价必须不超过首次报价)采购以二次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候选人;
2、采购发票税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点暂定为3%(当税点低于3%,可以从结算款内抵扣)
3、投标保证金:开标前提供1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接受银行转账、保函,现金、公对公银行转账],未中标的单位完成投标后7个工作日退 还。
4.投标及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市场如下:
公司名称:宁都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都分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MA38XH2RXP;
地址及电话: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登峰大道西侧、龙湖路北侧翠微春苑安置小区1号楼第三层,电话:0797-*******;
开户行:赣州银行宁都支行;
户名:宁都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都分公司;
(三) 响应方式: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代理商,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提供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档案袋资料:
1.宁都县公安局交警管理大队外部环境二期工程挖机、铲车、环保车供应首次报价表;
2.银行转账凭证表(如提供现金则不需要提供银行转账凭证表,银行转账提供公对公银行转账,转账时备注转账项目名称);
3.宁都县公安局交警管理大队外部环境二期工程机械供应项目质量、工期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2022年7月8日至2022年7月12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到宁都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楼510审计监察部领取。
(五)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地点: 2022年7月1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谈判地点:宁都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大厅(七楼),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原件。
(六)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5%,工程完工后支付剩余货款。
(七) 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完工后退还履约保证金.
(八)工期:不影响工程进度,采购单位需机械进场将提前一天安排工作,如没能及时到场扣2000元\/次,以此类推,扣完履约保证金后自动退场, 并终止合同。(投标单位报名累计两次不来参加或参加了故意有造成流标行为的,后续将取消投标资格)。
(九)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宁都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都分公司
地址:宁都县县城龙湖路翠微春苑
联系人及电话:杨浩188*****586 宋先生187*****085 0797-*******
宁都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都分公司
2022年7月8日
标签: 环境二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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