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塘、荔红、沙田片区联动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第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新塘、荔红、沙田片区联动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第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新塘、荔红、沙田片区联动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第二次)
施工招标公告
进场交易编号:*******YD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塘、荔红、沙田片区联动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已由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茂发改投[2022]86号文件核准建设,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茂名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是2021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及市政府债券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工程概况:工程范围内的低埒河西接文明南路,东至茂名大道,途径新塘小区、荔红小区、沙田小区;工程起点位于新塘小区的乙烯二区,再在宏御·帝景豪庭与华海雅居之间穿过;经过迎宾三路,进入荔红小区,然后横跨高凉中路,在亨利华府与茂名图书馆之间穿过,往北走穿过文化广场,再跨越油城八路,沿油城八路、九路人行道北侧向东走至茂名大道,沿茂名大道西侧(沙田小区东侧)往北走,终点到达进达汽车广场门口,工程范围总长约2866米。工程内容包括:新塘、荔红、沙田片区下低埒河的排水出口改造;同时对低埒河清淤、以及局部硬底化等。新建雨污水管管径≤600毫米,采用HDPE中空壁复合(多肋)增强缠绕管,DN200长138米,DN300长702米,DN400长626米,DN600长12米;污水管水平定向牵引钻施工的采用聚乙烯(PE)给水管(SDE11),DN400长93米,DN500长95米。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总承包,标段划分定为1个施工合同,计划施工工期120个日历天。
2.3招标控制价:*******.69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广东省外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显示正常登记,且投标人拟派人员必须已经在该平台录入。
3.2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持有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目前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当项目经理资格条件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广东省外企业所委任的项目经理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
3.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或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或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不接受其投标。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投标人声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于2022年7月8日发出,投标人自行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茂名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网站首页“建设工程-招标公告”和“茂名政务服务网建设工程模块-招标文件下载”,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原件或保证保险保函原件的,均可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2 投标人缴交资料费人民币 10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由于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投标人员聚集,本项目采用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作为委托代理人现场递交投标相关资料的方式[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在本单位近3个月的社保管理机构的证明材料(如社保管理机构的查询机器打印件、法定代表人递交资料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相关资料,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取消投标单位代表出席开标会,改为由监督人员、招标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及招标代理四方现场开标,投标单位需提供《关于响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投标承诺函》(样式见招标公告附件1,要求投标人毫不例外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进行正确签署和盖章,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是亲笔签署,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未能按格式提供、未能按要求签署和盖章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并默认本次开标结果。开标期间至评标结束,请各投标人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以便联系,如因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无法核实相关事宜的,责任自负。
5.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用“SZCA数字证书”密匙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茂名市),上传带有电子签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并保存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茂名市)”。如果投标文件非因交易平台系统异常导致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完毕的,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SZCA数字证书”密匙、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函原件以及《关于响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投标承诺函》封装后并递交招标人(密封要求和递交方式等详见附件2)。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29日10时00分。
6. 投标注意事项
6.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以匿名方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茂名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进行网上提问(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上“招标文件网上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茂名市)”。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投标人须自行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茂名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网站首页“下载中心”“综合下载”查看“SZ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办理SZ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以便后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疑问请咨询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人员。
7.评标模式:本项目评标实施远程异地评标模式。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茂名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茂名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油城八路3号
联 系 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0668-*******
招标代理: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站前五路嘉燕盈汇国际20楼
联 系 人:朱女士联系电话:0668-*******-901
监督部门:茂名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茂名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8日
附件1:
关于响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的投标承诺函
招标人(茂名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管部门(茂名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司决定参加(第二次)的投标,由于近期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根据新冠肺炎的防控工作需要,我司完全理解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如下郑重声明:
一、为了疫情防控的需要,我司接受不派代表出席现场开标会的安排,我司采用 (法定代表人/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现场提交投标相关资料(“SZCA数字证书”密匙、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函原件和本承诺函),授权招标人在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人员监督下,按规程对我司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并默认本次开标结果。
二、我司清楚了解招标公告对于密封提交投标相关资料方式的要求,没有异议,若投标相关资料不齐全或“SZCA数字证书”密匙解密不成功导致无法正常投标,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我司愿意承担无效投标的结果。
三、如果我司采用现场提交方式提交投标相关资料,则确保经办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如出现经办人员身体健康状况不达标(如体温异常或不戴口罩等),造成投标不成功,责任自负。
四、如不能履行上述承诺,我司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和招标投标监管部门的处理。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企业公章)
年月日
附件2:
投标截止前递交相关资料的递交要求
一、递交投标相关资料的密封要求
1.投标人“SZCA数字证书”密钥,在密钥上贴上公司名称的标签,并将密钥的密码统一修改为******(若由于投标人没有按规定修改密码造成解密电子投标文件不成功的,后果自负);
2.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函原件;
3.《关于响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投标承诺函》原件。
上述三份投标相关资料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外层封套封口处应加贴有“密封条”字样的封条,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外层封套封面应注明如下信息:
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
投标联系人:联系电话: 投标人邮政编码: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本密封套在 年 月 日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二、上述密封袋的送达方式
现场提交方式(即交即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现场提交;接收时间为:2022年7月29日8:30-10:00分,逾期不受理,联系人: 朱女士;联系电话:189*****370(手机);
三、“SZCA数字证书”密钥退还
评标结束后,“SZCA数字证书”密钥采用电话预约或邮寄方式退还(联系电话: 189*****370),并收100元资料费。
附件3
新塘、荔红、沙田片区联动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第二次)拒绝投标单位名单(部分)
序号 | 单位 | 拒绝投标期 | 备注 | |
起始日期 | 截止日期 | |||
1 | 广西幸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1月1日 | ||
2 | 四川华爵建筑有限公司 | 2021年1月1日 | ||
3 | 中国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 2021年7月31日 | 2022 年 7 月31 日 | |
4 | 中铁二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7月31日 | 2022 年 7 月31 日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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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说明:1.在拒绝投标期内,拒绝上述单位参与新塘、荔红、沙田片区联动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第二次)的投标。
2.若上述单位及拒绝期限发生变化的,则以最新书面文件为准。
3.上述单位名单未含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
附件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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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类型 | 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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