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洛浦县供水工程(EPC模式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和田地区洛浦县供水工程(EPC模式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和田地区洛浦县供水工程(EPC模式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和田地区洛浦县供水工程(招标项目编号:653*****070*********)已经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债券,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洛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洛浦县
2.项目规模: 水源工程:新建一座1万立方米预沉池,预沉池建筑面积5046平方米;新建输水渠496米配套12座控制闸等附属建筑物;新建两座19.45万立方米调蓄沉沙池,总池容38.9万立方米;新建2.132千米原水输水管道(双管)及附属建筑物。水厂工程:新建净水厂一座(7.0万m3/d),总建筑面积*****.66平方米,其中水处理设施间5965.69平方米,反冲洗设备间及变配电间475.17平方米,清水池建筑面积2830平方米,废水及排泥调节池建筑面积999.69平方米,污泥浓缩间1528.12平方米,污泥平衡池面积75.26平方米,污泥脱水间及加药间建筑面积741.91平方米,业务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533.23平方米,地上三层,门卫室24.7平方米;同步配套道路、硬化、绿化、围墙、外网电力等附属工程。输水工程:新建水厂下游输、配水管道总长41.62千米。其中主管道长30.24千米(单管布置),西片区三乡水厂支线长2.04千米(单管布置),洛浦县县城一水厂供水管道长9.34千米(单管布置)。配套4座1万立方米清水池及其他附属工程。信息化建设:配套建设信息化系统一套,主要为水源工程测控设施、软件,供水主管道测控设施硬、软件,信息化管理平台。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3*****070*********002
标段(包)名称: 和田地区洛浦县供水工程(EPC模式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供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能力。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成员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应指定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本标段招标文件提供的示范文本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有关手续的办理。②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联合体各成员应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④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其项目人员须为信息报送册注册人员,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⑤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责任和权利。3、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当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工程设计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拟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4、本标段要求投标单位提供拟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近三年(近三年指2019年7月至2022年6月)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拟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承担过单项合同5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供水工程、排水工程、水厂、污水处理厂)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2019年7月至2022年6月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须提供承担过单项合同15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供水工程、排水工程、水厂、污水处理厂)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2019年7月至2022年6月的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批复文件,日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及施工图审查批复文件日期为准。5、拟派项目管理人员须为新疆工程建设云(http://jsy.xjjs.gov.cn)本单位注册人员且证书均在有效期内。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其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注册人员,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2年07月10日到 2022年08月02日
2.获取方式:请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07.230.199:8081/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08月03日 10:30
2.递交方法:请到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评标办法
1.开标时间:2022年08月03日 10:30
2.开标方式:线下开评标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 78 号)
4.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初步设计完成后启动的招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转账或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办理流程详见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处《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电子保函咨询电话:0903-*******199*****669,电子保函客服电话:**********)的形式交纳,投标企业自行在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生成投标保证金子帐号,并于2022年8月2日20:00(北京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帐户(投标人需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完善诚信库基本户信息),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写明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或标段名称),以便查对核实。未按以上规定交纳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敬请各投标人注意!
2、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项目具体开、竣工时间、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施工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jht.gov.cn:8081/)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其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注册人员,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6、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地方债券资金及其他资金。
7、本标段要求投标单位提供近三年(近三年指2019年7月至2022年6月)完成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设计企业提供承担过单项合同39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供水工程、水厂、排水工程、污水处理厂)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2019年7月至2022年6月的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批复文件,日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及施工图审查批复文件日期为准;施工企业提供承担过单项合同*****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供水工程、水厂、排水工程、污水处理厂)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2019年7月至2022年6月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
8、本项目计划工期为360日历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洛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和田正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洛浦县文化路115号地址:和田市二环北路109号
联 系 人:徐元芬联 系 人:颜莉
电话:0903-*******电话:0903-*******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qq.com
2022年07月09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标签: 供水工程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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