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陵区窑湾乡茶庵村四期村民安置房电梯设备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西陵区窑湾乡茶庵村四期村民安置房电梯设备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一、宜昌市西陵区窑湾乡茶庵村四期村民安置房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昌市西陵区窑湾乡茶庵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负责本项目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1、招标工程项目规模:宜昌市西陵区窑湾乡茶庵村四期村民安置房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采购乘客电梯2台,担架电梯2台,投资总额约180万元,本次招标重点考虑欧美品牌。
2、资金来源:自筹。
3、工程地点:宜昌市西陵区窑湾乡茶庵村。
4、招标范围:采购乘客电梯2台,担架电梯2台,设备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操作人员培训、试运行、报检验收,保修及零配件易损件的长期供应、更换、及时响应、免保期后年维修费用及承诺等内容(详见投标分项价格表)。
5、工期:90日历天(其中:供货期要求不超过45天,建设工期要求不超过45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授权经销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必须具有投标电梯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提供授权书原件)。
2、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万元(提供副本原件)。
3、投标电梯制造厂商必须具有质量监督检验由国家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获准制造的乘客电梯的级别应为B级及以上(提供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制造厂商法人公章)。
4、投标人必须具有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许可证原件)。
5、投标人必须在宜昌本地设有固定维保单位(提供维保单位的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原件)。
6、拟派本项目的电梯安装维保作业人员不少于4人,须提供地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提供证件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9、上述要求投标人递交的资质资料如果存在有效期规定的,其证件有效期如果过期视为无效。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资质证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纸质版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完全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如你方对上述的招标工程项目感兴趣,请于2014年12月5日至2014年12月12日上午9:00时-17:00时(北京时间)到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宜昌市窑湾乡财政收支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缴纳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年12月15日下午14时30 分,提交地点:宜昌市窑湾乡政府会务楼二楼会议室,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再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携身份证明文件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招标人:宜昌市西陵区窑湾乡茶庵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宜昌市沿江大道特168-6(万达广场B座)1624室
联系人:吴立新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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