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动力厂房项目中央除尘系统设备采购招标
衡阳动力厂房项目中央除尘系统设备采购招标
涉及项目名称:衡阳弘新动力电池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FB) | 联系电话:177*****553 |
招标标题:衡阳动力厂房项目中央除尘系统设备采购招标 | 招标单号:ASSDAD202*****0009AD |
报名开始时间:2022-07-10 17:10:00 | 报名截止时间:2022-07-15 17:00:00 |
招标单位名称:中国三安公司本部 | 剩余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07-20 17:10:00 | |
联系人:张涛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技术标准 | 采购数量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衡阳弘新动力电池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FB) | F2-NR-101 | 3500*6000*2250分体 | 台 | 国标 | 1 | 衡阳祁东归阳工业园动力电池项目部 | |
2 | 衡阳弘新动力电池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FB) | F2-NR-102 | 3500*2100*2250分体 | 台 | 国标 | 1 | 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归阳工业园金威路动力电池厂房 | HJC-*****H风量9700负压7200pa,功率30kw |
3 | 衡阳弘新动力电池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FB) | F2-NR-103 | 2650*1300*2250分体 | 台 | 国标 | 1 | 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归阳工业园金威路动力电池厂房 | HJC-1370H风量1370负压*****pa,功率18.5kw |
4 | 衡阳弘新动力电池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FB) | 其他 |
衡阳弘新动力电池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中央除尘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衡阳弘新动力电池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中国三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央除尘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衡阳弘新动力电池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2工程规模:本项目为动力电池标准厂房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施工总承包,其中:建设占地面积:*****.06m2,建筑面积:*****.67m2。项目施工内容为:电池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的二期工程中的所有临建施工及VR安全体验中心、2#厂房动力辅助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3#厂房、宿舍楼、办公楼及活动室机电及公辅安装工程施工、防水施工、电梯采购安装、道路及园区绿化施工等,2#、3#厂房、宿舍楼、办公楼及活动室的装饰装修、钢结构制作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范围内为满足项目竣工验收的电极厂房、化成厂房、成品库、活动室所有的钢结构工程。
2.3工程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归阳工业园金威路
2.4招标设备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设备一栏表:
招标设备一栏表
序号 | 材料/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估数量 | 备注 |
1 | F2-NR-101 | 详见附件 | 台 | 1 | |
2 | F2-NR-102 | 详见附件 | 台 | 1 | |
3 | F2-NR-103 | 详见附件 | 台 | 1 | |
小计 | |||||
备注: |
2.5供货地点: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归阳工业园金威路动力电池厂房
2.6供货周期:签订合同60天内。
2.7质量标准: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过程中若出现新的国家标准,则以更新后的标准为准。
2.8付款方式:现汇或银行承兑。
1)预付款:合同签订完成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0 %为预付款;
2)发货款:设备生产后发货之前,乙方提供与付款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为发货款;
3)到货款:设备到货后七日内,乙方提供与付款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为到货款;
4)验收款:现场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剩余尾款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7%为验收款;
5)质保金:合同总价的3%为质保金,期限一年,验收完成后一年无遗留问题,甲方1个月内无息付清,如在质保期内发现质量问题并未解决的,质保期顺延支付或扣除。
注: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发行并在法律上承认的正规发票(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现供方所提供发票为假发票或套票,供方不能以此原由耽误与需方在本合同内规定的交货时间,由于供方开具的发票不符合规定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招标产品的制作或销售。
3.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的财务会计报表。
3.3信誉要求:信誉良好,须提交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 3 年(2019—2021 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承诺书原件(承诺书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 2022年7月10日 17时至2022年7月15日 17时(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在“中机建设《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124.207.132.62/)报名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再提供纸版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年7月20日 17时 00分。
5.2递交地点及方式: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归阳工业园金威路动力电池项目部/纸质版递交密封投标文件(方式不限)/提交有效的盖章电子文件至中机建设《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中机建设《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7.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三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中路49号中国三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涛
电话:177*****553
电子邮件:******@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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