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发电机组框架协议

台风发电机组框架协议

项目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台风发电机组框架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台风发电机组框架协议(80KW)

80kWe台风发电机组框架协议采购

预估6台

罩壳式且电机输出端功率大于等于80kW

2022年7月

具体要求如下

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为台风发电机组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国产品牌或国内生产制造的只接受制造商参与投标。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仅接受进口产品代理商,投标人应得到所投产品制造商同意其在中国为本次投标提供该产品的合法正式授权书;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产品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产品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将被授权的产品再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同时参与投标,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应为制造厂家的成熟产品,买方不接受新试制产品。
(4)投标人须签署《承诺书》,并附上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需投标时提供。
(5)投标人须提供,投所投货物制造商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可查。如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是外国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则网站查询不适用。
(6)投标人承诺,产品能够在海洋环境下运行,且投标人应委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COOOSO)认可的船级社(ABS、DNV、CCS或BV)对台风发电机设备整体进行检验并获得检验证书,交货时提供。

业绩要求:

(1)自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制造商应至少为海上石油天然气平台,FPSO,海上风电,海洋船舶(包括钻井船)或海岛近海终端(码头)供货1台/套台风柴油发电机组(业绩应为罩壳式且电机输出端功率大于等于80kW)且成功运行业绩。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中发动机品牌需与本次投标发动机品牌一致。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按上述要求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销售合同及相关技术附件、调试验收报告等。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使用方的信息、货物名称、供货数量、电机输出端功率、应用工况等;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其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将被视为无效业绩而否决投标。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_2022年_7月_8日)至(_2022年_7月15_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物装采购中心

2022年 7 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发电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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