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人民检察院采购LED大屏幕项目
白城市人民检察院采购LED大屏幕项目
白城市人民检察院采购LED大屏幕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DJ******
1、招标条件
白城市人民检察院采购LED大屏幕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自自筹。项目业主为白城市人民检察院,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竞争性磋商方式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白城市人民检察院采购LED大屏幕项目
2.2招标范围:(详见采购文件及参数)。
2.3.采购日期:合同签定后10天内完成;
2.4.付款方式: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5.项目预算:23.9805万元
2.6.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部分。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须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企业纳税证明(最近一个年度)及社保证明(最近一个年度),财务状况要求2020年或2021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2年07月11日至2022年07月15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到吉林鼎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白城市海明西路46-3)持相关资格原件(按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复印件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盖公章、法人身法证复印件盖公章、被授权人身法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每份售价300.00元,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2年07月21日14时30分,地点为:吉林鼎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白城市海明西路46-3)。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发布。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地点:吉林鼎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白城市海明西路46-3)
7.2评审时间及地点:
评审时间:2022年07月21日14时50分
地点:吉林鼎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白城市海明西路46-3)
8、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保证金账户:
户名:吉林鼎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白城市工商银行海明支行
账号:080*****090********
10、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白城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吉林省白城市
项目联系人:付锐峰
联系方式:0436-*******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鼎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浩
联 系 电话:0436-*******
地址:白城市海明西路46-3
2022年07月11日
标签: LED大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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