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农业经营主体: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2〕81号)相关要求,现将项目申报事项通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实施区域。在全区围绕蔬菜、水果、花椒等特色农产品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二)实施主体。区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在2022年度达到区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标准的,通过区农业农村部门核实认可并出具证明后也可纳入本年度实施主体范围。
(三)实施种类。重点支持蔬菜、水果、花椒等鲜活农产品,以及各种植类优势特色品种。
二、建设内容
实施主体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建设设施类型和规模,可以选择一种类型,也可以多种类型组合建设;可选择新建,也可选择升级改造或扩建。
(一)贮藏窖。在马铃薯、甘薯等薯类主产区,利用自然冷源和土地保温特性,因地制宜选择地下水位较深、排水条件较好、基础设施较完善的地方,建设半地下和全地下贮藏窖,使窖内温度、湿度相对平稳。
(二)通风库。在蔬菜、水果等耐贮型农产品主产区,充分利用自然冷源,因地制宜建设地下、半地下贮藏窖或地上通风贮藏库,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合的方式保持适宜贮藏温度。
(三)高温冷藏库。在果蔬及其他种植类特色农产品主产区,根据贮藏规模、自然气候和地质条件等因素,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建设工况温度在-2~16℃区间的冷藏库。
(四)低温冷藏库。在果蔬及其他种植类特色农产品主产区,根据贮藏规模、自然气候和地质条件等因素,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建设工况温度在-25~-15℃区间的冷藏库。
(五)气调库。建设气密性较高、可调节气体浓度和组分的气调贮藏库,配备碳分子筛制氮机、中空纤维膜制氮机、乙烯脱除器等专用气调设备,对商品附加值较高的产品进行气调贮藏。
(六)预冷库。在果蔬及其他种植类特色农产品主产区,针对在运输、贮藏或加工以前需迅速去除田间热和呼吸热的农产品,建设预冷库,配备差压预冷、真空预冷、冷水预冷等适宜的预冷设施设备,达到预冷保鲜效果。
(七)设施设备。根据产品特性、市场发展和储运加工等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称量、除土、清洗、分级、愈伤、检测、干制、包装、输送、标准货框、立体货架以及信息采集等设备。
三、资金支持
(一)补贴标准。按照不超过建设总造价的30%补贴。
(二)补贴范围。包括库体用地前期费用、基础土建部分、库体部分、制冷设备设施、顶棚部分等,以及根据产品特性和实际需要配备的必要设施设备。
(三)补贴方式。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形式,项目经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兑付。
四、组织实施
(一)线上申报。有申报意愿的主体通过农业农村部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系统(下载手机APP“农业农村部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系统”注册登录),在线填写申报信息,由区农业农村委审核。申报主体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具体申报流程参照《农业农村部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信息系统安卓版APP 2.0版本操作说明手册》。
(二)预立项登记。区农业农村委对申报主体进行核实,评估项目有效利用和带动情况,并及时进行审核;对有异议的,重新查实审核后再公示;对未通过审核的主体及时反馈相关情况,审核通过的主体进行预立项登记。
(三)项目确认。区农业农村委根据审核公示结果,确定立项项目,并及时将审批通过项目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再以正式文件通知实施主体进行项目建设。
(四)项目建设。实施主体按照《重庆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参考技术方案(试行)》相关要求,自主选择施工单位开展建设,采购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建设主体对建设和采购的设施设备具有所有权,同时承担安全建设运营的主要责任。
(五)项目验收和兑付。建设主体提出验收申请后,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对设施建设规范、建设质量、建设规模开展据实核验,符合相关要求的核验结果作为兑付补助资金的依据。验收合格公示后,向验收合格建设主体发放补贴。
五、报送时间及联系人
截止时间:2022年7月20日前
联系人:陈鳌 023-********
附件:1.重庆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参考技术方案(试行)
2.重庆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参考验收规范(试行)
3.2022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信息系统操作手册-主体申报版V3.2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