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后勤服务中心店铺对外招租公告
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后勤服务中心店铺对外招租公告
宜卫校租〔2022〕1号
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拟对学校后勤服务中心店铺对外租赁项目进行竞争性招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诚邀合格商家参加竞选。
第一部分 招租内容
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拟对学校后勤服务中心二楼店铺对外租赁项目进行竞争性招租,欢迎具有良好信誉的竞选单位前来参加。
1.招租项目: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后勤服务中心店铺对外租赁项目
2.项目内容:
(1)后勤服务中心复印店面积约23平方米、后勤服务中心快递店面积约46平方米、后勤服务中心小饰品店面积约23平方米、后勤服务中心理发店面积约35平方米。
(3)店铺位置: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后勤服务中心二楼。
(4)租赁期限:从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贰年,具体时间以租赁合同的约定为准。
(5)设施设备:
招租单位只向经营者提供经营场地,店铺中一切设施设备(包括货架、空调等)和货物均由承租经营者自备。
(5)学校规模:学校实行寄宿制管理,现有在校师生约3600余人。
3.公告时间: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7月15日上午12时止。报名时间:参选单位于2022年7月15日上午9时00分至7月15日上午12时将报名材料(见第二部分第(二)条竞选报名资质),报价单必须密封后于封口处加盖公章交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办公室(行政楼108室)报名。
4.竞选时间:2022年7月15日下午14时00分。竞选者于2022年7月15日下午14时00分持本人身份证到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办公室(行政楼108室)参加竞选。本采购项目不接受邮寄报名方式。由学校组织评审小组对报价进行现场评审。
5.竞选地点: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行政楼三楼党员活动室。
6.评审:
(1)受理报价文件。
(2)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3)评审原则:在符合有效报价条件中月租金最高的竞选人作为中选人。后勤服务中心二楼店铺租赁费以30元/m2/月为底价,80元/m2/月为最高价进行报价。如遇竞达最高价相同者,且现有经营商家无重大投诉事件,经学校确定现有经营商家为中选者;如遇两家以上竞达最高价相同者且不含现有经营商家,则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中选者;低于最高价相同者进行新一轮报价,并不得低于原报价。每个竞选商家最终只能选择一个店铺进行报价。
第二部分招租须知
(一)定义
1.“招租单位”:即为“甲方”,是指招租学校后勤服务中心二楼店铺的单位,即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
2.“竞选单位”:即为“乙方”是指向招租单位竞选并提供能满足其服务的经营公司或个人。
(二)竞选资格要求
1.中选商家于2022年8月15日前必须取得并提供下列要求的本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关系,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每个竞选商家只能选择租赁其中的一个店铺进行经营。
①后勤服务中心二楼复印店营业范围应包含销售文化用品、摄影扩印和复印服务的合法商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②后勤服务中心二楼快递点营业范围应包含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农副产品销售;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运输货物打包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的合法商家。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③后勤服务中心二楼小饰品店营业范围应包含饰品零售的合法商家,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④后勤服务中心二楼理发店营业范围应包含理发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合法商家,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2.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商家报名时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3.竞选商家在报名时间内将本人身份证、承诺函、供应商代表健康承诺书和报价单(报价单必须密封)交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办公室(行政楼108室)。
(三)项目相关要求
1.竞选单位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
2.竞选单位一旦中选,不得转包,不得挂靠经营,必须由竞选单位直营,由竞选单位承担所经营安全责任事故等一切法律后果。
3.中选商家确定后,现场缴纳履约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壹万元整),租赁期结束时,乙方无重大违约行为的,甲方将无息全额退还乙方。
4.无论招租过程和结果如何,竞选单位自行承担所有参加与招租活动有关的费用。竞选单位自行勘查竞选场所。
第三部分 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对乙方的经营行为进行全程监督管理的权利,对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对乙方收取滞纳金和进行处罚,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认真整改解决,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业整改,乙方经停业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2.乙方在不破坏房屋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租赁经营场所进行装修、装璜,配备相关设施。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后,乙方投资的装修、装璜、设备等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补偿或损失。乙方应保护好承租房屋,如造成损坏,乙方应进行维修修复或按市场价赔偿。
3.乙方经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投资成本、水电费、店铺装修、税费及一切债权债务等)由乙方负责。其中,乙方经营所产生的水、电费用,乙方须根据甲方通知要求定期按实向甲方缴纳。
4.租赁期间,乙方必须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相关安全工作,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和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5.租赁期间,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做到文明用语、文明经营、文明服务,做好经营店铺和门前清洁卫生(门前实行三包),保持良好风貌形象。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租赁经营场所的房屋结构、管线、电路,不得私接水电,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7.乙方应当在合同解除或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撤离承包经营店铺内产权属于乙方的所有财产或物品,逾期未撤离的,甲方将视为乙方废弃物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不得对承租进行转让、转包、转租、分包、分租,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9. 校方项目咨询联系人:学校办公室段老师、薛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83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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