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区应急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局执法总队、各直属事业单位:

《上海市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已经2022年第6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7月7日

(联系人:黄誉,电话:********

上海市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

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期间,全市应急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和应急管理部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应急改革发展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并取得积极成效,“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落实,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广泛开展,全社会应急管理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应急管理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2021-2025年是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上海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深化“五个中心”建设、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关键五年。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本市应急管理法治建设,根据《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关于在我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和《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全国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结合本市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完善和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提升全社会公民应急管理法治素养,全面推进依法治理,为深化应急管理体制改革和推动应急管理事业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助力本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本市应急管理普法工作取得新成效,普法工作长效机制更加完善,应急管理人员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全社会对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日渐良好。

(三)工作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群众美好生活需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全面顺利实施本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提供助力和保障;坚持创新融合,形成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合互动、优势互补的多维度普法格局;坚持立足实际,精准施策,将普法与立法、执法、守法一体化推进,增强应急管理普法的精准性、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应急管理中的广泛实践。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应急管理部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点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应急管理的全过程、各环节。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发挥应急管理普法阵地作用,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力度,拓展学习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主题宣传活动。结合应急管理部门实际阐释弘扬宪法精神,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捍卫坚守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实现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常态化。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依托本市各级民法典宣讲团等优势资源,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大力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鲜明特色和重要地位,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中涉及应急管理的法律条文,深刻认识民法典对应急立法、行政执法、“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指导意义。开展民法典与应急管理制度研究,正确处理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使民法典融入日常管理,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深入学习宣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适应深化应急改革的需要,大力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及其配套规定,增强全民风险防范意识和依法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适应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法规规章,梳理宣传刑法中涉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条文,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推动社会公众更加熟悉、理解、支持应急管理工作。适应自然灾害综合治理的工作需要,大力宣传防震减灾法、防洪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防汛条例、森林防火条例、上海市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与全民普惠性公益安全教育宣传有机结合,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五)深入学习宣传与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适应统筹发展和国家安全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国家安全、公共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适应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需要,大力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监察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应急管理人员依法行政理念。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宣传与城市运行安全息息相关的建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铁路法、民用航空法、消防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共同守护城市安全底线。

(六)深入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应急管理党员干部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深入学习宣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切实做好党内法规宣传同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协调。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对象要求

(一)加强应急管理干部法治教育。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将法治学习作为领导干部培训的必修课,坚持领导干部日常学法和带头讲法,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应急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结合岗位需要,推动应急管理干部全员学法经常化,依托各类远程教育系统,加大全员法治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应急管理人员法治思维、依法行政、依法治理能力。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积极组织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提升出庭应诉质量。

(二)加强从业人员全员法治教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面向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一线从业人员宣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培训考核力度,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把住法律“底线”,守住安全“红线”,促进从业人员熟悉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工作力度,定期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教育、警示功能,结合事故调查等工作,使社会热点案件的依法解决成为普法宣传的公开课。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法治文化建设,促进企业严格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三)加强对社会公众的法治教育。坚持群众路线,将应急管理法治教育融入国民素质、职业技能、市民修身等培训教育体系,积极推进应急管理法治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根据本市城市特点,向社会公众普及相关灾害知识和防范应对基本技能,引导社会公众科学理性认识灾难和灾害事故,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依托应急安全综合性体验基地、应急消防科普教育体验场馆、安全教育体验馆、红十字生命健康安全体验教室等应急安全体验相关体系和平台,宣传普及应急法治文化,提升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形成安全文化社会共识。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全程普法。落实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结合立法、执法、行政指导、检查、化解纠纷等全过程开展普法宣传。在立法和文件制定过程中,通过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征求意见,同时普及应急管理法律知识,拓展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渠道和途径,增强社会公众对应急管理法律政策的理解和认知;立法和文件出台后,通过新闻发布会、播放宣传片、张贴宣传海报、编写释义等形式加强政策解读,便于社会公众及时学习掌握。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时,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相对人的法治意识。在调解矛盾纠纷时,坚持对当事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教育,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表达诉求。

(二)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依托广播、电视、报纸、杂志和网络新媒体资源搭建普法宣传平台,推送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国安全生产月”“上海法治文化节”等主题活动,做好安全法律知识和事故警示的宣传教育。依托长三角合作平台,加强与长三角区域应急管理部门的法治经验交流和资源共享,构建协作机制,探索普法内容制作多地域合作,促进法治文化融合发展。鼓励协会、志愿者团体等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应急管理法治宣传等工作。

(三)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创新工作理念,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应急改革目标,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努力培育应急法治文化。创新渠道方式,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拓展应急法治宣传新渠道,扩大应急管理普法覆盖面。创新作品形式,坚持“情景化体验”“公共安全教育开学第一课”等形式,增强应急管理普法的互动性和实用性。组织开展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竞赛等,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提升全民参与热情,形成以赛促学的良好学习氛围。凝聚普法合力,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应急管理普法作品创作,加强宣传推广,在全社会分享好作品,传递正能量。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应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应急管理普法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科学制定应急管理普法规划或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对应急管理普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积极推进应急管理普法各项工作。

(二)加强工作保障。加强基层文化阵地和新媒体阵地建设,推动普法动态化、常态化、立体化开展。加强应急管理普法队伍建设,积极开展理论和业务培训,培育普法骨干。充分发挥和利用法律职业者和高校专家学者的优势和作用,助力应急管理普法。鼓励支持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参与公益性普法活动。

(三)加强指导总结。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分析不同对象的法律需求,区别对待、分类指导,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积极解决问题,将应急管理普法推向深入。要认真总结推广本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申报、宣传法治建设优秀案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动应急管理普法创新发展。

(四)加强经费保障。各单位要积极争取同级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支持,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部门预算,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统筹利用好现有经费渠道、平台,配备必要的普法设施,保障各项应急管理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应急管理 五年规划 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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