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江花园住宅小区整治招标公告

梦江花园住宅小区整治招标公告

石街道梦江花园住宅小区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 (发布时间:2014-12-08)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石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人:宁波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石街道梦江花园住宅小区整治项目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鄞发改投[2014]76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梦江花园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2673平方米
结构层数:/
项目总投资:/
工程造价(暂估):605.7178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区、街道财政共同安排解决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石街道梦江花园住宅小区进行整治,整治内容包括:拆除违法搭建物并统一原围墙自行开门的规格、形式、颜色及围墙高度,对房屋屋面、内外墙、楼梯间墙面、楼道钢窗及扶手、防盗窗、电表箱、水表箱、车棚等进行整修,完善道路、路灯、停车位、单元防盗门、信报箱、牛奶箱、雨污水管线及其他市政管线等配套设施,新、改建小区安保用房、治安亭、围墙、监控设备等安全封闭设施,提升绿化品位,增设文明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数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确保无人员伤亡
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设施承(装、修)类四级及以上,或上述两者组成的联合体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则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其它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1】168号)、甬鄞建【2011】137、甬鄞建【2014】36号、甬鄞建【2014】26号规定(有业务奖励的须提供获奖文件和宁波市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2)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电子信用证的施工登记情况符合承接业务规定且鄞州区登记正常。(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仅指牵头人)

(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且未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 10.1.2 项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联合体投标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应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联合体另一成员应具备 电力设施承(装、修)类四级及以上 ,且 需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施工许可证》并经鄞州区供电局备案并在有效期内。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 自行下载本工程施工招标相关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括: 广达软件生成的电子评标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图纸 ),如需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可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份,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月5日9时30分 (以北京时间为准)

地点: 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石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汪工
电话:****-********
招标代理人:宁波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新天地东区11号楼15层

联系人:方工、许工
电话:****-********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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