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一期)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丽水市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一期)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丽水市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一期)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丽水市公安局的委托,对丽水市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一期)咨询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

1.采购编号: 浙建航磋商*******

2.采购项目:丽水市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一期)咨询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组织形式:委托中介

5.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主要技术规格

1

丽水市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一期)咨询服务项目

1项

******

详见磋商文件

第三章采购需求

6.供应商资格条件:

6.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条件;

6.2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 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8.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8.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7月11日- 2022年7月14日每天8:30-11:30,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公告届满日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8.2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⑴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或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578-*******,地址: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楼1207室。传真递交的,以实际收到传真件的时间为准;邮寄递交的,以实际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为确保报名资料已准确无误递交,请各供应商在递交报名资料后及时与采购文件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取得联系。

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提交报名资料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不予受理。

9.资格审查:接受供应商报名或递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取磋商资格,磋商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有磋商资格。

10.履约保证金:无

11.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楼1205室。

1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22日14:30(北京时间)。

13.竞争性磋商时间:2022年7月22日14:30(北京时间)。

14.竞争性磋商地点: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楼1205室。

15.联系方式:

15.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周美恒 联系电话:0578-******* 传真:0578-*******

质疑联系人:李 红 联系电话:0578-******* 传真:0578-*******

地址: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楼1207室。

15.2采购人名称:丽水市公安局

项目联系人:叶建伟 联系电话:0578-*******

质疑联系人:陈毅夫 联系电话:0578-*******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人民路505号

15.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丽水市公安局机关纪委

联系人:叶春锋 监督投诉电话:0578-*******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人民路505号

16. 本公告网址:http://zfcg.czt.zj.gov.cn/

17.特别提醒: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请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进行注册登记。

18. 其他注意事项

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请各供应商严格遵守丽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并服从现场管理且按以下要求执行:

1)参与人员应当领取“丽水健康码”,红、黄码人员不得参与现场磋商活动。健康码获取方式:支付宝→城市服务→丽水健康码。

2)参与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全程佩戴口罩,进入金贸国际大厦自觉接受大楼物业人员体温检测及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情况。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1.5米),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做好健康防护。

3)进出路线:供应商从大楼一楼正大门进入,登记、扫手机健康码、填写体温表格,电梯上12楼开标厅,按先后顺序固定分散就座,开标结束后原路返回。

4)如遇突发状况,按照“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应急处置方案”执行。


采购人:丽水市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7月11日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安大数据 智能化建设 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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