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长沙至城陵矶一级航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湘江长沙至城陵矶一级航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湘江长沙至城陵矶一级航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江长沙至城陵矶一级航道建设工程已列入《湖南省“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公路、水路)》项目。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完成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内部审查,并报省发改委待审,其建设资金来自国省补助及自筹。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水运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1]35号)精神,本项目勘察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规划与项目办公室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湘江是全国高等级航道网“四纵四横两网”一纵的中线段,是湖南省航道体系的主骨架,是长株潭都市圈对接长江经济带的主要水运通道。根据《湖南省“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公路、水路)》《湖南省“一江一湖四水”水运发展规划》,长沙至城陵矶146km航道规划为Ⅰ级。目前,湘江株洲枢纽至城陵矶航道已达到Ⅱ(3)标准,航道等级的提升为我省大宗物资运输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强省会”战略目标,进一步提升湘江长沙以下航道条件,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湖南省“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公路、水路)》要求,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决定启动湘江长沙至城陵矶一级航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开展本次招标。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按照Ⅰ级航道标准整治长沙枢纽至城陵矶146公里航道,按Ⅰ级标准建设长沙三线船闸,配套完善支持保障系统。预计总投资约23亿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阶段,工作内容含勘察、设计、模型试验、概预算、工程量清单及清单预算。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本次招标共设一个合同标段。
2.3勘察设计周期
A、初步勘察设计阶段: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月内应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测量成果;4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勘察成果;5个月内提交模型试验中间成果;6个月内提供全套供评审的初步设计阶段所有文件。
B、施工图勘察设计阶段: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初步设计批复意见以后2个月内向招标人提交第一批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施工图预算),后续图纸按进度要求提供。
C、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整个施工期及一年缺陷责任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相应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业绩要求:近8年(2014年6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内,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不少于50公里的1000吨级及以上内河航道工程和1座1000吨级及以上船闸工程的勘察和设计业绩(业绩计算时间以工程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时间为准;同一项目具有1000吨级及以上航道和1000吨级及以上船闸的,可分别计算业绩)。
3.3人员配备要求:项目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近8年内(2014年6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内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主持过1个不少于50公里的1000吨级及以上内河航道工程和1座1000吨级及以上船闸工程的设计工作(业绩计算时间以工程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时间为准;同一项目具有1000吨级及以上航道和1000吨级及以上船闸的,可分别计算业绩)。其他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
3.4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B、投标企业信用等级的最终引用将按照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1年度湖南省公路水运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结果的公示》文件或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20年度全国水运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的有关规定执行。投标人按以下优先顺序使用评价结果:
凡在我省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单位,其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顺序引用(排序在前的优先):
1.我省的信用评价等级;
2.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价等级;
无上述2种信用评价等级时,其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
——无不良信用记录或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B级对待;
——仅有1次达到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的,或仅有2次达到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的,按C级对待;
——发生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超过1次的,或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超过2次的,或直接定为D、C级不良记录合计2次的,按D级对待。
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湘交计统[2017]97号),按上述规定确定的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中B级及以上企业,均可参与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数字证书后,从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7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自行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报名。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招标文件下载购买时间将被拒绝;
4.2答疑、澄清及招标文件修改等将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线上电子投标如有疑问请联系:073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工程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安排;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的质疑请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问专区提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5.3 投标截止时间到后,招标人将在开标现场进行解密,解密时长为30分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可远程在线解密,如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未配合解密工作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5.4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万元。
(1)投标人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款到以下指定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湘府路支行
账 号:*********
(2)采用银行保函(纸质)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给招标人。
(2)采用电子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请自行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首页“电子保函”,进入“保证金创新服务支撑管理系统”办理,保函的格式以系统中的为准。
(2)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保证金应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hunan.gov.cn/)、《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湖南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http://jtt.hunan.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规划与项目办公室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万家丽南路一段1号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731-********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书院路9号保利国际广场B3栋18楼1805室
项目负责人:周加乐、熊婷、吴传燕
电话:0731-********
监督部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长沙市湘府西路199号
电 话:0731-********
传 真:0731-********
邮政编码:******
8.附件
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件2 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附件1-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招标名称 |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湘江长沙至城陵矶一级航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相应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
招标名称 | 勘察设计企业业绩要求 |
湘江长沙至城陵矶一级航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 近8年(2014年6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内,投标人至少完成1个不少于50公里的1000吨级及以上内河航道工程和1座1000吨级及以上船闸工程的勘察和设计业绩(同一项目具有1000吨级及以上航道和1000吨级及以上船闸的,可分别计算业绩)。 注: 1)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应同时附合同协议书、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 2)业绩计算时间以工程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时间为准。 3)以上材料均为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勘察设计企业信誉要求 |
投标人须为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B级及以上的单位。(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认定原则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者,都将被否决投标: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附件1-4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勘察设计企业财务要求 |
近3年(2018、2019、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表无亏损。 |
附件1-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格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近8年内(2014年6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至少1个不少于50公里的1000吨级及以上内河航道工程和1座1000吨级及以上船闸工程的设计工作。 | |
工程勘察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近8年内(2014年6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作为工程地质勘察专业负责人负责过至少1个不少于50公里的1000吨级及以上内河航道工程和1座1000吨级及以上船闸工程的勘察工作。 | |
工程设计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近8年内(2014年6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作为技术负责人审核过至少1个不少于50公里的1000吨级及以上内河航道工程和1座1000吨级及以上船闸工程的设计工作。 | |
工程主要专业负责人 | 船闸工程专业分项负责人1人 | 高级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近8年内(2014年6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作为船闸工程专业负责人负责过1座1000吨级及以上船闸工程的设计工作。 | |
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且具有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证或建设部、交通部注册造价工程师证,近8年内(2014年6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作为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负责过至少1个不少于50公里的1000吨级及以上内河航道工程或1座1000吨级及以上船闸工程的造价工作。 | |
航道工程专业分项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近8年内(2014年6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作为航道工程专业负责人负责过1个不少于50公里的1000吨级及以上内河航道工程的设计工作。 | |
工程测量专业分项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注册测绘工程师,近8年内(2014年6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作为工程测量专业负责人负责过至少1个不少于50公里的1000吨级及以上内河航道工程和1座1000吨级及以上船闸工程的测量工作。 | |
后期服务负责人 | 1 | 参加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除外)。 | |
附件1-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
其他 要 求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补充附录5的备注如下: 1、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应附拟委任主要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等)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均不得处于暂停执业处罚期内,且不得取消资格)。 2、以上人员要求为本单位自有人员,须提供注册在本单位近6个月(2021年12月-2022年06月)中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工程勘察负责人及各分项负责人的项目经验,应提供能够反映人员姓名、工作岗位和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或发包人的证明材料等有效证明文件)。如以上材料不能体现投标人完全满足人员业绩要求时,须另附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来补充说明。主要人员为最低要求,不能一人多岗(后期服务负责人除外)。 4、业绩计算时间,以工程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时间为准;同一项目具有1000吨级及以上航道和1000吨级及以上船闸的,可分别计算个人业绩。 5、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任何一条,将被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需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应说明和证明材料,否则相应条件不予认定。 |
附件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Ⅲ)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 ||
财务状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 ||
主要人员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价标准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款规定 | ||
勘察设计周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款规定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款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款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款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
定标原则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本章第2.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商务部分得分高的优先,商务部分得分也相等的,以报价得分高的优先。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分值构成 | 评分值总和100分,其中商务部分各评审因素的评分值合计为40分,技术部分各评审因素的评分值合计为60分。 评审因素评分值 商务部分:40分 (1)投标人与本项目类似的具体业绩15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10分 (3)投标人的能力和信誉5分 (4)投标价10分 技术部分:60分 (5)勘察设计总体思路和组织管理18分 (6)关键技术问题和难点及其解决办法10分 (7)质量、安全、环保与健康、管理措施4分 (8)工程勘察纲要及设计方案(含工程造价测算)20分 (9)工期与进度计划4分 (10)后续服务计划及保证措施4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除按规定被宣布废标的投标报价外,所有有效投标人工程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若有效标超过5家,剔除最高、最低标后,进行算术平均;有效投标报价应在最高投标限价范围内) | □不设标底 □设标底,标底权重% □不设最高最低限价 ?设最高投标限价:********.00元(大写: 捌仟柒佰贰拾壹万陆仟元)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续上表
条款号 |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值 |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2.2.4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 (1) | 投标人与本项目类似的具体业绩 | 15分 | 类似项目勘察和设计业绩 | 15分 | 投标人勘察设计业绩达到资格审查强制性履约标准的,计9分;近8年(2014年6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完成的类似业绩: 1个航道里程50公里及以上内河1000吨级及以上航道工程和1个1000吨级及以上船闸工程,每增加一项加2分; 1个航道里程50公里及以上内河2000吨级及以上航道工程和1个2000吨级及以上船闸工程,每增加一项加3分; 合计加满6分为止。 注: 1、业绩计算时间以工程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时间为准,同一业绩不重复加分。 2、1个航道工程加1个船闸工程算1个业绩,航道和船闸工程可不在同一项目;同一项目具有1000吨级及以上航道和1000吨级及以上船闸的,可分别计算业绩。 | ||
(2)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 10分 | 项目负责人和各分项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10分 | 项目参与主要人员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履约标准的,计6分; 拟投入项目人员在近8年内(2014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水运项目的省部级及以上勘察或设计奖的,每个加1分,本项加满4分止。 注:附获奖证书或文件,时间以证书或文件颁布时间为准。 | ||||
(3) | 投标人的信誉 | 5分 | 资质证书 及等级 | 2分 | 资质证书及等级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履约标准的,计2分。 | ||||
履约能力 和信誉 | 3分 | 信用等级:AA 的得 3 分,A 的得 2 分,B 的得 0 分。 注:信用等级按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1年水运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企业无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1年企业信用等级的,按交通运输部发布的2020年信用等级结果为准。 | |||||||
(4) | 投标报价 | 10分 | 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工程设计费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P-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工程设计费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P+偏差率×100×E2; 其中:P是投标报价所占的评分满分值;E1是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扣分值;E2是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E1、E2,但E1应大于E2。 本招标项目的E1=0.1,E2=0.05。 投标报价最低得分为0分 | ||||||
(5) | 勘察设计总体思路和组织管理 | 18分 | 总体勘察设计思路 | 10分 | 思路较清晰,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计基本分7分,否则不计分;总体勘察设计思路清晰,符合实际情况的,可酌情加满至10分。 |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 组织管理 | 8分 | 组织管理目的基本明确,人员、部门分工基本合理,结构基本科学,计基本分6分;组织管理目的明确,人员、部门分工合理,结构科学的,可酌情加满至8分。 | ||||||
(6) | 关键技术问题和难点及其解决办法 | 10分 | 关键技术问题和难点的把握 | 10分 | 把握基本准确,计基本分7分;把握基本准确,技术问题和难点的解决措施可行有效的且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可酌情加满至10分。 | ||||
(7) | 质量、安全、环保与健康管理措施 | 4分 | 质量、安全、环保与健康管理措施 | 4分 | 投标文件对质量、安全、环保与健康管理4个方面措施有基本描述,符合基本要求计基本分3分;措施科学、合理,满足工程实际要求,可酌情加满至4分。 | ||||
(8) | 工程勘察纲要及设计方案(含工程造价测算) | 20分 | 工程勘察纲要及工程设计方案 | 20分 | 内容较充实,表述较清晰,基本可行,计基本分14分;内容充实,表述清晰,勘察纲要符合本工程实际,设计方案合理可行,工程造价合理,可酌情加满至20分。 | ||||
(9) | 工期与进度计划 | 4分 | 工期与进度计划 | 4分 | 工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进度安排基本合理,计基本分3分;进度安排科学合理,有横道图或网络图且时间节点把握准确,可酌情加满至4分。 | ||||
(10) | 后续服务计划及保证措施 | 4分 | 后续服务计划及保证措施 | 4分 | 有基本描述且后续服务满足基本要求,计基本分3分;计划详细,措施科学、合理,满足工程实际要求,可酌情加满至4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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