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4年计量器具型式评价任务承检机构招标公告

2022-2024年计量器具型式评价任务承检机构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2-2024年计量器具型式评价任务承检机构招标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采购单位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行政区域江苏省公告时间2022年07月11日15:2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7月11日至2022年07月1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5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为:http://www.365trade.com.cn/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01日09:30
开标地点开标室1
预算金额¥35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瞿凯
项目联系电话159*****750
采购单位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5-********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12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1*****006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受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就其2022-2024年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技术服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ZZ066*****3032

1.2项目名称:2022-2024年计量器具型式评价任务承检机构招标

1.3预算金额:3500万,具体详见各包

1.4最高限价:1.总预算经费:3500万(具体每包限额见各分包);2.单价:2万元/批次(不考虑样机复杂程度)。最终付款按实际完成批次*中标单价结算,累计不超过预算经费,如超过预算经费,招标人不需支付超出部分(中标人仍需完成招标人委托的全部任务)。

1.5采购需求:型式评价是指根据文件要求对测量仪器指定型式一个或多处样品性能所进行的系统检查和试验,并将其结果写入型式评价报告中,以确定是否可对该型式予以批准。包括计量产品技术资料审核、计量性能检测、产品性能试验、出具型式评价报告。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计量法》、《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按招标结果确定型评机构承担相关计量器具型式评价任务。服务期2年。

包1:授权区域在江苏省内的计量器具型式评价(详见附表)预算:3080万

包2:授权区域在苏州地区的无创非自动测量血压计、一般和抗震类压力仪表、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仪器的计量器具型式评价预算:100万

包3:授权区域在无锡地区的无创非自动测量血压计、一般压力表、隔膜式压力表、电接点压力表、抗震压力表、硫化氢气体分析仪、一氧化碳检测报警器、甲烷测定器的计量器具型式评价预算:40万

包4:手持激光测距仪、全站仪、GNSS接收机的计量器具型式评价预算:40万

包5:轨道衡的计量器具型式评价预算:20万

包6:热能表的计量器具型式评价预算:40万

包7:非矿用粉尘测试仪类的计量器具型式评价预算:20万

包8:矿用甲烷测定器和矿用粉尘测试仪的计量器具型式评价预算:20万

包9:出租车计价器、燃油加油机的计量器具型式评价预算:40万

包10:加气机计量器具型式评价预算:40万

包11:电容(电子)式测量互感器和220KV以上电磁式电压互感器预算:40万

包12:机动车测速仪的计量器具型式评价预算:20万

附表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体温计

体温计

非自动衡器

非自动衡器

自动衡器

动态汽车衡(车辆总重计量)

称重

传感器

称重传感器

称重

显示器

称重显示器

水表

水表DN15~DN50

燃气表

燃气表G1.6~G16

流量计

流量计(口径范围DN300及以下)

血压计(表)

无创自动测量血压计

无创非自动测量血压计

眼压计

眼压计

压力仪表

指示类压力表、

显示类压力表

电能表

电能表

声级计

声级计

听力计

纯音听力计

焦度计

焦度计

验光仪器

验光仪、

综合验光仪

验光镜片箱

角膜曲率计

烟尘粉尘测量仪

粉尘采样器

颗粒物

采样器

颗粒物采样器

大气

采样器

大气采样器

水分

测定仪

烘干法水分

测定仪

电容法和电阻法谷物水分测定仪

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

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

电力

测量用

互感器

电力测量用

互感器

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检测(报警)仪

二氧化硫气体

检测仪

硫化氢气体

分析仪

一氧化碳检测

报警器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红外线气体

分析器

烟气分析仪

化学发光法氮氧化物分析仪

非矿用甲烷测定器

1.6合同履行期限:2年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1.9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并提供近半年内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任意一个月即可),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复印件、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具备“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项)计量授权证书”和“计量授权证书附件”(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7月18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为:http://www.365trade.com.cn/

3.3方式:

(1)登陆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首次登陆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下载者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采购项目;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2)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3)下载者选择“需要邮购纸质标书”的,需支付邮购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文件下载后的1个工作日内寄送。

(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招标文件服务费及邮购费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下载者选择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开标时在开标现场领取;平台服务费发票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台公司)自动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下载者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非因采购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5)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下载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010-********,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到6时。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6)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购买文件、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4招标文件服务费每包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时间:2022年8月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南京市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座11楼开标室2

4.3投标人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在江苏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公告。

6.2本次招标请按“包”购买招标文件,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并按“包”开标、评标。

6.3投标人应当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6.4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魏书文

电话:025-********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座1002

联系方式:瞿凯025-********

电子邮箱:quk@jcec.cn

7.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瞿凯

电 话:02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计量器具 承检机构 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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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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