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白城市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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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2年白城市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22年白城市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

白城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17日

附件:

2022年白城市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

2022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法治建设放在交通运输改革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加快交通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2022年度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让领导干部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交通运输部门履职尽职、干事创业、为民服务的全过程、各方面。

(二)统筹谋划新时期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贯彻落实部省“十四五”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部署,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加大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工作,总体谋划和指导行业法治建设。全市交通运输部门要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总揽统筹作用,将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同步谋划、同部部署、同步推进。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持续加强和改进合法性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按规定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党组规范性文件等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切实把好法定权限、程序、内容、责任关口。增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重大决策合法合规。进一步加大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对有关审查工作的参与力度,有效发挥好智囊、助手作用。

(四)不断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认真落实省厅《行政复议和应诉典型案例分析研判指导与发布办法》,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活动,通过学习培训、典型案例研析等方式做好复议、应诉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全面落实省市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相关规定,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和裁定。

二、统筹推进,持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

依法依规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主动服务支撑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切实把好法定权限、程序、内容、责任关口。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起草机构应当在政务网站统一公开发布并在15日内依法向司法部门备案。

三、完善机制,持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推动综合执法机构尽快完成职责整合、队伍融合,全面履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职责。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后续配套制度建设,进一步梳理明确综合执法机构职责边界。

(二)持续强化行业监管。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建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的意见》,建立执法隐患防控、行政处罚定期评估、行政执法监督等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确保执法监督取得实效。继续开展2022年度交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结合工作实际,推动工作落实。深入开展“利剑”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

(三)创新执法方式。全面推行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认真贯彻执行省厅《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启用行政建议书,采取签订信用承诺书等形式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体现交通执法温度。全面推进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管系统应用,利用信息化手段监督各级执法机构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加强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建立健全执法队伍建设长效机制。着力构建“四基四化”建设体系,组织实施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优化基层执法队伍年龄结构、学历结构、专业结构,落实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和执法标识标准。完善执法人员在岗培训制度,将《行政处罚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应知应会手册》等纳入培训内容,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确保每名执法人员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和法律培训,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认真组织人员参加省厅通过网络视频、在线授课等新媒体方式开展的业务培训。组织开展“2022大练兵、大比武”执法竞赛活动,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技能。

四、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提升监管效能和政务服务。按照提高政府监管效能和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有关要求,根据部省制定的交通运输领域实施意见和任务分工,抓好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二)继续做好简政放权和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工作。根据中央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情况,做好填报《行政许可事项具体要素表》等后续工作。做好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相关管理工作。抓好优化营商环境短板和焦点问题落实整改工作。推动完成政务服务高频事项“跨省通办”改革目标。

(三)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依法开展事前监管,组织实施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夯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监管制度与标准、创新和完善监管方式、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推进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五、扎实开展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培训

(一)加强行业普法工作。贯彻落实部省“八五”普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普法规划,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行业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行动,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等线上线下普法活动。

(二)丰富普法方式。构建交通运输普法宣传产品供给新模式,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提高普法精确性,打造普法精品内容。推行法治宣传教育新思路,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在执法过程中加强普法宣传,推行说理式执法,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通运输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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