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垃圾清运车辆采购项目
开发区垃圾清运车辆采购项目
开发区垃圾清运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开发区垃圾清运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工作已按有关规定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招标人为葫芦岛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正大物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生产商或代理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开发区垃圾清运车辆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4、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交付到项目单位并通过验收。
5、采购内容:勾臂式垃圾车(国六)、移动式垃圾压缩箱、自卸翻斗车、4立垃圾压缩车、铲车(20型号)等(注:所有车辆均需满足国家排放标准)。
二、报名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或授权代理商,具有较好的信誉。
2.所投车辆须是列入国家发改委或工业信息化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3.满足正常上地方牌照及其他相关手续(卖方协助办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携带资料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7月12日至2022年07月18日,每日上午08时至 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 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并装订成册,到葫芦岛久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生产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所投车辆须是列入国家发改委或工业信息化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的书面声明(内容含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回执单。
代理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所投车辆须是列入国家发改委或工业信息化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提供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的书面声明(内容含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回执单。
注: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请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点击“投标企业登录”→“免费注册”→同意→填写信息并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上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诚信廉政承诺书等)→提交审核)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复注册。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00元;
2、投标保证金可通过现金汇款方式缴纳,需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8月03日09时00分,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葫芦岛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正大物业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33*****887
代理机构:葫芦岛久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
联 系 人:娄向生
联系电话:0429-*******
2022年07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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