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县直部门财政供养在职人员工资代发业务代理行招标公告
金湖县县直部门财政供养在职人员工资代发业务代理行招标公告
受金湖县财政局的委托,金湖易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该单位的金湖县县直部门财政供养在职人员工资代发业务代理行项目进行网上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金融机构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金湖县县直部门财政供养在职人员工资代发业务代理行项目
项目编号:jhxczj-*******
二、项目简要说明
(一)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采购内容主要为县直部门财政供养在职人员代发工资业务代理银行(本次招标确定1家定点金融机构)。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二)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三、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下述有关证件在开标当天需提供原件备查,评标结束后归还):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后附)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保障本次招标项目顺利实施的能力。(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后附)
3、持有依法核发的《金融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发行有银联标志借、贷记卡的权限。(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5、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证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后附)
7、投标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银行机构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
注:(以上1-7条资质要求必须提供,有一项不提供不满足、做无效标处理)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采购人保留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核查的权利。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材料,采购人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四、采购文件信息
(1)本项目采购公告在金湖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将报名材料在2022年7月21日下午17:30前,递交至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中庭北(业务一部),逾期将不接受报名。
(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项费用在报名时缴纳,费用缴纳报名成功后代理公司将采购文件电子档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自行查收。
(4)报名材料:
1、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格式后附)
2、投标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银行机构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
五、采购信息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7月22日上午9:00。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金湖县市民中心三楼西二区开标三室。 3、本次公告在金湖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4、方式:供应商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现场开标。
注:逾期递交的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六、采购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2年7月22日上午9:00
2、开标地点:(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金湖县市民中心三楼西二区开标三室。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人:蔡海虹(2)联系电话:********,137*****303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文件询问(质疑)联系人:谢工 电话:********
(2)开评标现场联系人:谢工 电话:180*****638
(3)联系地址: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北中庭(业务一部)
(4)电子邮箱:**********@qq.com
八、招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参与开标。
九、其他事项
1、招标代理(下称代理人):采购人委托金湖易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
2、招标代理费:5000元,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人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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