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2018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吉山北路片区建设项目A地块—同心路改扩建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弥勒市2018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吉山北路片区建设项目A地块—同心路改扩建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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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2018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吉山北路片区建设项目A地块一同心路改扩建工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IZB20220234)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
一招标条件
本弥勒市2018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吉山北路片区建设项目A地块一同心路改扩建工程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57.451575万元,招标人为弥

勒市城发房地产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弥勒市2018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吉山北路片区建设项目A地块一同心路改扩建工
程所含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弥勒市2018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吉山北路片区建设项目A地块一同心路改扩建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弥勒市2018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吉山北路片区建设项目A地块一同心路改扩建工
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的条件:
3.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合同履行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
目的能力:
3.3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http:/ww.gsxt.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
在册):
3.4财务要求:提供20192021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并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
晰无亏损。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满足规定年份的,应按实际年限提供,不作为废标条款
3.5信誉要求一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
取消投标资格或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
(云南)网站(http:/ww,yncredi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
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扫描件,确保清晰真实。二无弄虚作假行为
3.6投标人2021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如依法
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谈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
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
3.8项目负责人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持有安全考核合格证
(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在本企业须有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及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
证明材料:
3.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
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
处罚):
3.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一
经查实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11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7月11日08时00分到2022年07月15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7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弥勒市湖泉和境E37号二楼开标室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27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弥勒市湖泉和境37号二楼开标室
七其他
弥勒市2018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吉山北路片区建设项目A地块一同心路改扩建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ZB20220234
1磋商条件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弥勒市城发房地产有限公司委托,拟对弥勒市2018年城镇
棚户区改造吉山北路片区建设项目A地块一同心路改扩建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相
应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弥勒市2018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吉山北路片区建设项目A地块一同心路改扩
建工程
2.2招标编号:HHZB20220234
2.3采购内容:弥勒市2018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吉山北路片区建设项目A地块一同心路改扩
建工程所含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执行,一次性验收合格
2.5采购预算:约为人民币3574515.75元
2.6建设地点:弥勒市
2.7工期要求时间:60日历天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合同履行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
目的能力:
3.3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http:/mn.gsxt.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
在册):
3.4财务要求:提供20192021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并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
晰无亏损。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满足规定年份的,应按实际年限提供,不作为废标条款
3.5信誉要求一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
取消投标资格或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
(云南)网站(http:/www.yncredi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
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扫描件,确保清晰真实。二无弄虚作假行为
3.6投标人2021年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如依法
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谈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
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
3.8项目负责人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持有安全考核合格证
(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在本企业须有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及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
证明材料:
3.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
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
处罚):
3.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一
经查实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11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申请人于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7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问,下同,在红
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弥勒市湖泉和境E3号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
件)报名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1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下述资料:(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并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gsxt.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提供查询结果网页彩色打印件(4)资质证书副
本):上述资料按顺序制作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5响应文件的递交开标
5.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7月2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弥勒市湖泉和境37号二楼开
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成交公示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中国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http:/n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介转载的
公告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约谈人:弥勒市城发房地产有限公司
地址:弥勒市信合大厦东200米二环南路西
联系人:郭黎辉
电话:13312668040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7号
联系人:李锐

话:0873-6160653

期:2022年7月11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弥勒市城发房地产有限公司

址:弥勒市
联系人:郭黎辉
电话:1331266804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6789号
联系人:李锐
电话:0873-6160653
电子邮件:10776063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贵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金州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

7强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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