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进口产品专家组论证意见公示

人民医院进口产品专家组论证意见公示


进口产品专家组论证意见公示

2014 年12月8日

采购人

(盖章)

乐山市人民医院

政府

采购

进口

产品

论证

专家

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专业

廖峨山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院

副主任医师

医疗

简国忠

成都市西区医院

主任医师

医疗

罗永虹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高级医学设备管理师

医疗

肖莎丽

解放军452医院

副主任医师

医疗

杨琳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

法律

1、乐山市人民医院购买的呼吸机用于救治急危重症病患的基础医疗设备,专业性极强。主要技术参数要求:1、内置涡轮驱动,最大吸气流速230L/min,无须中央供气或空压机,方便转运。2、具备有创通气条件下双水平CPAP功能(即Bilevel或者BIPAP或者Bivent)和压力调节容量保证功能或模式(即PRVC或者Autoflow或者VV+功能)以及NIV(无创通气)。3、同屏同时显示压力、流速、容量三道波形,具备P—V (压力—容量环)、P—F(压力—流速环)、F—V(流速—容量环)三个呼吸环,环可大可小,有游标测量功能。进口设备同国内设备相比从精确度及灵敏度方面,因进口呼吸机的传感器探测频率一般高于200次/秒,而国产呼吸机的一般在20次/秒水平,导致呼吸机与病人的同步性较差,从而引起人机对抗,不利于病人脱机和恢复;从功能设计方面,因进口呼吸机具备重症患者必需的肺复张功能及管路顺应性补偿功能等,而模式上具备国产呼吸机没有的有创通气条件下双水平CPAP功能(即Bilevel或者BIPAP或者Bivent)和压力调节容量保证功能或模式(即PRVC或者Autoflow或者VV+功能)、气道压力释放通气模式、分钟指令通气等高级通气模式。目前国产呼吸机在稳定性、精确度及功能多样化等方面与进口呼吸机还有较大的差距,进口呼吸机性能更优越,质量稳定性更高,可最大限度地提高病患治疗的安全性和成功率,为了保障临床、科研及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更好地为病患服务,提高医院综合竞争力,提升科室临床业务水平,国外同类产品的功能更能满足采购人的实际工作需要。同时,该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产品目录》中禁止或限制产品,建议采购进口呼吸机。

2、乐山市人民医院购买的高档呼吸机用于救治急危重症病患的同时还要满足临床科研和教学的基础医疗设备,专业性极强。主要技术参数要求:1、具备有创通气条件下双水平CPAP功能(即Bilevel或者BIPAP或者Bivent)和压力调节容量保证功能或模式(即PRVC或者Autoflow或者VV+功能)以及NIV(无创通气)。CPAP/VS (VS:容量支持)、VPS(可变压力支持)、PPS(比例压力支持)或NAVA(神经调节辅助通气)2、配置可视化肺视图功能或叫座舱,将患者的气道压力、顺应性、自主呼吸、机控呼吸通过图形模拟成一个直观的肺视图;并且图形界面可随时保存即时的病人呼吸参数。3、配置低流速曲线环LPV,最低流速可做到2ml/min 4、具备自动脱机程序,呼吸机可自动根据病人的潮气量、呼吸频率、呼末二氧化碳等参数做参考,自动调节压力支持水平。进口呼吸机同国内呼吸机相比无论从精确度还是灵敏度方面都更能满足采购人的实际工作需求,因进口呼吸机的传感器探测频率一般高于200次/秒,而国产呼吸机的一般在20次/秒水平,导致呼吸机与病人的同步性较差,从而引起人机对抗,不利于病人脱机和恢复;从功能设计方面,因进口呼吸机具备重症患者必需的肺复张功能及管路顺应性补偿功能等;而模式上国产设备不具备有创通气条件下双水平CPAP功能(即Bilevel或者BIPAP或者Bivent)和压力调节容量保证功能或模式(即PRVC或者Autoflow或者VV+功能)以及NIV(无创通气)、CPAP/VS (VS:容量支持)、VPS(可变压力支持)、PPS(比例压力支持)或NAVA(神经调节辅助通气)等功能或模式,更不具备可视化智能肺视图、低流速曲线环、自动脱机程序等引领呼吸机潮流的功能,而这些功能恰是既可用于治疗、诊断又可用于科研和教学的功能;目前国产呼吸机在稳定性、精确度及功能多样化等方面与进口呼吸机还有很大的差距,进口呼吸机性能更优越,质量稳定性更高,可最大限度地提高病患治疗的安全性和成功率,为了保障临床、科研及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更好地为病患服务,提高医院综合竞争力,提升科室临床业务水平,国外同类产品的功能更能满足采购人的实际工作需要。同时,该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产品目录》中禁止或限制产品,建议采购进口高档呼吸机。

拟采购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1

普通呼吸机

18

2

高端呼吸机

2

相关单位和个人对专家组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014年12月9日-2014年12月11日),填写《进口产品公示反馈意见》,并分别报送采购人和审核财政部门。

采 购 人 联系人:苗老师 电话:138*****475

审核财政部门 联系人:汪老师 电话:****-*******


附件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