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民政局关于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道路命名意见的公告
东方市民政局关于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道路命名意见的公告
东方市民政局关于再次向社会公开征集道路命名意见的公告
为加大地名命名社会参与度,丰富地名文化内涵,提高社会对地名的认同感,更好地实现地名管理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现再次就我市八所城区部分街道命名事宜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诚邀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需命名(更名)的道路
需新命名的道路共有11条,拟更名的道路共有2条,详见附件《东方市八所城区部分街道命名方案》。
二、街道命名的原则
1.街道命名遵照的原则:尊重历史、照顾习俗、突出特色、方便管理、体现规划、好找易记、雅俗共赏。街道命名一般不用人名、企事业或及品商标名称,不能和本城区内的街道名称重名。
2.街巷可划分为三个层次:街道第一层次为快速路和主干路,用大道、路;第二层次为次干路,用街、路;第三层次为支路,用街、巷、里。规划路面宽达50米以上(含50米),长度达3000 米以上的,其通名可称为大道;规划路面宽10米以上50米以下的,其通名可称路;规划路面宽5米以上10米以下的、其通名可称街;规划路面宽在5米以下的,其通名可称巷或里。
三、提交方式
请将意见以书面材料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到东方市民政局基层政权与区划地名股。建议上应具有建议上应具有街道名称、拟名理由或路名涵义,并注明建议人的姓名、联系电话。
联系人:郭智威,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dfmzjbgs@163.com。
三、征集时间
意见和建议征集时间:2022年7月8日至2022年7月14日。
希望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地名命名(更名)征集活动,贡献聪明才智,留住文化记忆。对征集来的命名意见,我局将作出下一步的讨论研究,最后提交市政府审批。
附件:东方市八所城区部分街道命名方案
东方市民政局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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