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科技局关于开展“科技开放合作引领计划专项经费”部分工作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公示

昆明市科技局关于开展“科技开放合作引领计划专项经费”部分工作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公示

2022年,为进一步加强昆明科技合作与交流,充分发挥昆明在全省科技创新工作中的“火车头”作用,进一步优化科技营商环境,根据市政府领导有关工作批示要求,结合区域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城市建设以及“金砖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建设工作,市科技局拟将下列4项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计划(根据疫情和实际情况,分别组织实施)。

一、项目名称

1.国家科技部“金砖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年度工作会议;

2.“云南省国际人才交流大会”昆明市专场相关活动;

3.“2022年中关村论坛展览(科博会)”相关活动;

4.2022第16届中国西安国际科学技术产业博览会暨硬科技产业博览会。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科技局作为该项工作购买服务的主体,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按照昆政办〔2016〕34号文的要求编制购买计划、制定购买的需求和条件,明确购买服务的标准和要求。

三、单位性质

昆明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四、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A2104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

五、资金预算

1.国家科技部“金砖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年度工作会议及有关活动,从“科技开放合作引领计划专项经费”当中安排80万元;

2.“云南省国际人才交流大会”昆明市专场相关活动,

从“科技开放合作引领计划专项经费”当中安排50万元;

3.“2022年中关村论坛展览(科博会)”相关活动,从“科技开放合作引领计划专项经费”当中安排50万元。

4.2022第16届中国西安国际科学技术产业博览会暨硬科技产业博览会,从“科技开放合作引领计划专项经费”当中安排20万元。

六、购买内容

1.制定相关的工作计划;

2.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要求,认真履行购买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并保证工作质量;

3.按受昆明市科技局的监督管理;

4.提交完整年度的工作全部台账资料和工作总结。

七、承接标准

1.承接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承接单位应当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能够保障购买内容的服务质量和时效;

3.有能力和国家相关部委以及活动主办方的沟通协调;

4.严格遵守保密有关规定,未经允许相关工作内容不得对外发布。

八、采购方式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上述4项工作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磋商方式进行。

九、其他事项

无。

昆明市科技局

2022年7月11日

联系人:施小峰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政府购买服务 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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