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林春晓内30亩短期未开发国有划拨农用地招租招标公告
金林春晓内30亩短期未开发国有划拨农用地招租招标公告
标的名称 | 海南省儋州市金林春晓项目内30亩短期未开发国有划拨农用地招租 | ||
项目编号 | QY******HN0168 | 挂牌价格(万元) | ¥见正文 |
首次登载报刊 | 海南日报 | 点击次数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07-11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2-07-25 |
标的所在地区 | 海南省-儋州市 | 标的所属行业 | 租赁经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保证金(万元) | 5 |
标的概况 | 挂牌底价 | *****元/首年租金 | 竞租保证金 | 5万元 | |||||||
标的坐落 | 海南省儋州市和庆镇木排热带作物场西侧 | ||||||||||
基 本 属 性 | 标的类型 | 租赁 | |||||||||
租赁面积(㎡) | 约***** | 租赁期限(年) | 3年 | ||||||||
租金支付 方式 | 采取年租金收取方式,根据先支付租金后使用土地原则,承租方自承租之日起1个月内,向招租方缴纳首年租金,并于下一年度租期开始前一个月内缴纳下一年度租金。 | 租金递增方式 | 最高报价作为首年租金,以后每年租金递增5%。 | ||||||||
装修期限 | - | 租赁押金 | 2万元 | ||||||||
土地 现状 | 标的状态 | 闲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方优先权 | 否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30亩短期未开发国有划拨农业用地位于海南省儋州市和庆镇木排热带作物场西侧,为金林春晓项目用地范围。项目园区内基础设施完善,具备餐饮、住宿、展示等条件,周边主要交通线路为225国道,交通便利。土地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 ||||||||||
特别告知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2、金林春晓项目内30亩短期未开发国有划拨农业用地出租经济行为已取得省国资委核准(琼国资产[2022]14号)。 3、短期未开发30亩国有划拨农用地位于海南省儋州市和庆镇木排热带作物场西侧,为金林春晓项目用地范围。 4、金林春晓项目为海南金林热带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金林农业公司)策划建设。2014年4月28日,金林农业公司与海南省木排热带作物场(简称木排场,2017年底更名为“海南省木排热带作物场有限公司”)签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合同编号:********),木排场将1217.45亩土地发包给金林农业公司(土地证号:儋国用(木排)第******号)用于金林春晓项目建设。 5、木排场已于2021年6月17日出具《关于告知30亩承租土地转租经营的复函》(海木热函[2021]7号),支持金林农业公司转租行为。 6、根据海南正理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日提供的《关于资产评估业务报告》报告文号:正理评报字(2022)第005号的补充说明》:《资产评估业务报告》(报告文号:正理评报字(2022)第005号)中“国有农用地市场租金”即为估价对象国有划拨农用地在对应租金内涵条件下的市场租金。 7、短期未开发30亩国有划拨农用地出租用途:种养或堆料堆放使用,主要为种植牛大力、血藤等中草药,养殖黑山羊、珍珠鸡等家禽,堆放生产经营物资等。 8、承租方应承担30亩租赁区域范围及30亩租赁区域之外的周边74.5亩(包括一个矿坑)区域的自然环境卫生及安全生产责任,但不享有30亩租赁区域之外的周边74.5亩(包括一个矿坑)区域的使用权和经营权。 安全生产责任包括以下几点: (1)根据业主要求做好必要防护措施。做好包括但不限于承租区域区域范围、矿坑周边等处分别悬挂安全横幅,扩大宣传力度,提高自我安全意识。 (2)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不限于会议、知识问答和科普宣传、应急演练等形式。 (3)切实做好安全隐患全面排查。结合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开展防汛抗旱、防震减灾、灾害救助、防风防雷、地质灾害防御、森林防火、消防安全、事故防范、卫生防疫等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 ||||||||||
招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招租方名称:海南金林热带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83******* 注册地:海口市秀英区海秀西路2号金城新天地 | |||||||||
招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产权属关系清晰,招租方对土地产权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招租方决策文件 | 海南省金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第42期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公告要求及合同约定支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竞租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且无重大企业失信记录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确认为承租方后7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范本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和租赁押金(保证金多退少补);若在7个工作日内未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3、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招租方将出租土地按现状交付给承租方。地面堆放的零星设施等状况,由承租方自行处置。 4、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约定的30亩租赁区域土地进行转租、分租、转让、出借、抵押或调换使用等。否则招租方有权随时收回土地、扣除押金并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若招租方因此受到经济损失的,承租方还应赔偿招租方方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5、承租方应按约定的租赁土地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禁止经营限制类、非环保类项目。否则,由此造成投诉、赔偿或行政部门罚款等情形和损失,由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若招租方因此受到行政处罚,产生的罚款全部由承租方承担,且承租方应赔偿由此给招租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6、承租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租赁土地用于开展非法活动,否则招租方有权随时收回土地、扣除押金并解除合同,承租方非法行为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7、因租赁土地在招租方项目用地范围内,当招租方项目建设推进至承租区域时,招租方有权随时收回土地并解除合同,承租方应在收到招租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清场并将租赁土地无条件交还于招租方,招租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租金按实际租赁期间结算。 8、其他内容 | ||||||||||
标的 交割 | 按《土地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租赁期限:3年。 2、竞租保证金:本项目招租按现状整体招租,报名参与竞租需缴纳保证金5万元,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若竞租人竞租成功,其对应的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及租赁押金,剩余保证金多退少补。如未竞得,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租金确定:最高报价作为首年租金,以后每年租金递增5%。 4、押金及租金支付:租赁押金为2万元。采取年租金收取方式,根据先支付租金后使用土地原则,承租方自承租之日起1个月内,向招租方缴纳首年租金,并于下一年度租期开始前一个月内缴纳下一年度租金。 5、确认承租方方式: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 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不能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若享有优先承租权人摘牌的,则为行使优先权人及最高报价者,享有优先承租权人摘牌的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最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不能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6、网络竞价:(1)意向承租方取得竞租资格后即进入自由竞价阶段,可进行自由报价。(2)自由竞价阶段结束的同时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周期为120秒,如有新的报价自动顺延120秒,120秒后无新报价,竞价结束,按本项目确认承租者方式确认承租者。仅征集到一家意向竞租者,报价后即为摘牌方。 | ||||||||||
交易 指南 | 竞价 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依次递接。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 2、意向承租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方。 3、成交后,承租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 展示 | 海南省儋州市和庆镇木排热带作物场西侧 | ||||||||||
报名 时间 | 公告之日起至 2022年7月25日17:00 | ||||||||||
报名 手续 | 一、竞租人须在2022年7月25 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竞租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逾期提交资料或保证金逾期到账,视为报名无效。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无重大企业失信记录的承诺函和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租人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则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2、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帐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短信提示缴纳。 | ||||||||||
竞价 安排 | 1、意向竞买方取得竞买资格后即进入自由竞价阶段,可进行自由报价; 自由竞价时间段:2022年7月11日起至2022年7月26日上午9:30止。自由竞价阶段结束的同时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周期为120秒,如有新的报价自动延续120秒,120秒后无新报价,则最高报价者确定为受让方。 2、标的竞价时间安排见下表: | ||||||||||
标的名称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周期(秒) | 竞价阶梯(元) | ||||||||
金林春晓项目内30亩短期未开发国有划拨农用地招租 | 2022年7月26日 上午9:30 | 120 | 100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3年总租金的2.5%,由承租方承担。 | ||||||||||
联系 方式 | 标的 咨询 | 项目咨询:黄小姐 ******** 报名咨询:李女士******** 刘女士 ******** | |||||||||
技术 支持 | 徐先生:******** | ||||||||||
咨询 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7月25日17:00止(工作日) | ||||||||||
单位 地址 |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
标签: 金林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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