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采购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预防保健科)
信息系统采购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预防保健科)
采购需求的技术及商务要求
一、技术要求
1、拟建设系统实现的功能和目标
1.1系统建设目标
智能儿童保健专科管理系统可对儿童进行全面、连续的体格和神经心理生长发育保健管理,通过记录儿童定期检查情况,得出科学的生长发育检测与评价结果,对儿童的疾病、缺点、缺陷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对特殊儿童(如营养不良、高危儿等)还可进行专案管理。应用该系统能更好地适应国务院颁布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规范管理,同时完善医院信息化建设,提升科室专科能力建设。
1.2系统建设功能
(1) 节省医护人员手工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规范诊疗流程。
(2) 改变传统的手工流程的基础上,引入创新的管理理念,对儿童进行全面、连续的体格和神经心理生长发育保健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患者就医满意度,提高就诊率,从而提升医院的经济效益。
(3) 提高服务质量。智能儿童保健专科管理系统可与his系统、门诊管理系统互联互通,流程明确,获取信息方便,能更好的为儿童的后续健康管理提供便捷,提升医院知名度。
(4) 方便就医、提升就医体验。信息化智能化系统的应用,可以自动的为患者推送各类就诊流程,检查报告,检查信息,指导意见等,为患者提供便捷高效的就医流程。提升了患者的就医体验及依从性。
(5) 提供业务数据支撑。儿童保健管理系统智能化的统计分析,为医护人员质控分析,科研课题及管理提供支撑。
(6) 提高医院核心竞争力。儿童管理系统可与各系统,以及区域平台对接,实现数据互联互通。高效工作,优质服务,提高医院收益,进一步提高医院核心竞争力。
(7) 实现“专科与专科相结合”、“群体保健与个体保健相结合”,实现院内360°转介流程,将公卫资源最大化,增加个性服务内容提高就诊体验。
(8) 筛查出的高危儿童建立高危儿专案,定期跟踪提醒到家长手机端和医生端,防止漏检,定期随访。
2、拟建设系统执行的标准
参考行业内相关的国家标准、规范及行业内专家共识。
3、 拟建设系统技术规格需求
3.1拟建设系统的通用功能及系统概述
儿童保健管理系统贯穿整个儿童阶段,包括:新生儿疾病筛查、新生儿保健、0-3岁早期发展、0-6岁基础体检、儿童托育托幼管理、中小学生体检等等。
(1) 软件和硬件相融合
系统加入物联网技术,可以连接多种检查设备,实现自动采集、自主建档、自助套打等功能。
(2) 线上和线下相融合
可将检查报告、提醒信息、院外活动等推送到手机端,同时支持手机端填写相关信息共享到线下软件。 为儿童提供更加便利优质的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增加医患粘性。
(3) 保健和临床相融合
让“保健带动临床、临床促进保健业务的开展”是将来儿保科发展的终极循环,而儿保在国家政策支持上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儿保科应该不仅从观念上更应该从实际行动上重视保健及保健与临床的结合,达到人与人理念,临床业务与保健业务的结合,走在保健与临床领域的前沿。
3.2拟建设系统的专科特色要求
按照《妇幼保健专科建设和管理指南(试行)》要求,引入最新儿童专科化设计体系,包括: 新生儿保健专科、儿童生长发育专科、儿童心理保健专科、儿童营养专科、儿童常见病防治专科等。为需要长期管理的儿童建立各种专案,同时进行专案随访管理、随访提醒、结案处理等操作。
3.3拟建设系统的硬件及实施环境要求
建议配置硬件如下(不低于此配置):
设备 类型 | 数量 | 要求参数 | ||
(台) | CPU | 内存 | 硬盘 | |
应用 服务器 | 1 | Xeon E5以上 | 32G或以上 | 5T以上 |
备份服 务器 | 1 | Xeon E3以上 | 8G或以上 | 5T以上 |
网络防 火墙 | 1 | 支持入侵检测,病毒蠕虫扫描,网络吞吐大于500M,并发连接数大于***** | ||
带宽 | 1 | 静态IP 独享上下行对称光纤≥50M | ||
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不同配置,院方自行购置 |
统一的专网或者互联网(通过安全介质,例如:防火墙、网闸等)接入数据中心服务器集群。
3.4拟建设系统的安全需求
应该执行严格的保密制度和措施,并按照行业相关安全保密要求搭建开发与部署使用环境,进行严格的数据审查机制,保障个人隐私不被泄露,确保系统的总体保密。
3.5拟建设系统的其他需求(接口要求等)
4、 拟建设系统在同级医院使用情况说明(含相关报价咨询)
二、商务要求
1、拟建设系统交付(实施)的数量、交付和实施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要求
项目完成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在接到采购人正式通知的前提下30日内完成系统开发,并上线运行,交付采购人验收。
实施地点: 本科室
交付数量:儿童保健管理系统1套。
2、拟建设系统的预算情况及付款条件要求
拟建设系统预算:1.5-2万元/年,按年收取维护费
3、拟建设系统实施和培训服务要求
3.1实施范围
由供应商对采购方的系统管理员(数据中心管理员)和软件操作人员(各个节点管理员、机构操作人员)进行系统管理和操作培训,由采购方确定培训的范围和方式,并有项目小组甲方项目经理指定机构负责组织,供应商提供师资和培训。
3.2培训服务要求
(1) 培训目标: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运行,培训与之相关的各级操作人员能够熟练使用系统,同时协助妇保院构建良好的系统运维队伍,项目组派遣资深的培训讲师等人员进行进驻项目现场进行各项培训,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制定针对性的培训课程和指导,在实施过程中穿插进行。
(2) 培训时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实现软件系统各功能的管理和工作流程。
(3) 人员范围:包括主管领导、系统操作人员,系统维护人员等。
(4) 培训内容及要求:
① 管理员管理层方面培训。包括系统基础知识和功能,系统的登陆,管理,账户的设置,权限的分配,网络调试,硬件连接的培训。
② 业务操作流程培训。包括:系统的基础知识和系统功能,系统的操作。
③ 简单故障排除。
4、售后服务(需明确后续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费及升级更新费用)
自本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供应商在质保期间保证提供优质服务,包括升级、应急故障处理等,同时提供售后服务及培训服务方案。
5、售后服务标准、质保期限及响应效率要求
(1) 质保期自本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在质保期间保证提供优质服务,包括升级、应急故障处理等,同时提供售后服务及培训服务方案。
(2) 软件系统从购买之日起第一年内每季度回访用户,以后每年至少回访二次。
(3) 负责免费安装、调试、培训 。
(4) 在质保期内:提供系统同一版本软件的免费升级、免费培训和免费校准。
(5) 针对本项目,提出完整而切实可行的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务电话、现场等服务方式。
(6) 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提供技术培训和操作培训,保证采购人技术人员能够正常上岗操作维护,操作人员能够独立、熟练、正确使用本项目的各项功能。
(7) 供应商应具备与本项目匹配的服务能力,明确做出服务响应,详细阐述售后服务方案,包含质量保障措施、日常运行维护服务方案、故障及应急处置服务方案、服务人员配置、培训计划及培训内容、详细的工期进度安排。
6、拟建设系统验收标准要求
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国家以及地方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项目验收要求系统验收合格的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 试运行时功能满足招标文件和建设合同要求;
(2) 验收时试运行期间中出现的问题已经解决;
(3) 双方签字确认的需求变更单已经实施完成。
7、其他服务要求
无
建设科室(盖章):预防保健科
日期:2022.06.29
附件1:信息系统采购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预防保健科).docx
标签: 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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