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侦综合楼外观亮化标识牌及国旗台、杆招标公告
技侦综合楼外观亮化标识牌及国旗台、杆招标公告
受东方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海南政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拟对技侦综合楼外观亮化标识牌及国旗台、杆项目(项目编号:HNZY2014-380)所需的货物及服务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工作,兹邀请符合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要求的投标人进行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性质:
1、项目名称:技侦综合楼外观亮化标识牌及国旗台、杆
2、用途:工作需要
3、数量:一批
4、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性质: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4年任意三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4年任意三个月的税收凭证并加盖公章);
4、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非本地投标人应在海南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需提供本地工商或商务部门注册资料,注册满壹年)作为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并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
5、需出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具备图纸设计能力,提供标识牌、技侦综合大楼外观亮化、国旗台杆的效果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4年12月8日至2014年12月1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口市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A座贵景苑1002室;
3、售价:人民币100元/份(文件售后概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验);
(2)需提供购买标书者本人在本公司的社保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14年12月12日上午08:45至09:0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2、开标时间:2014年12月12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海口市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A座贵景苑1002室。
五、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女士电话:****-********传真:****-********
2、联系地址:海口市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A座贵景苑1002室。
海南政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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