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和哈达边境派出所用电增容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恩和哈达边境派出所用电增容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恩和哈达边境派出所用电增容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GC-2022-006)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恩和哈达边境派出所用电增容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自筹资金 33.****** 万元,招标人为恩和哈达边境派出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恩和哈达边境派出所用电增容项目施工,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
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
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同时经营范围含本次招标相关内容;(;(2)
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银发
〔2019〕41 号),对于不再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试点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
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试点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备案材料,备案材料中应真实的反映投
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名称等〉]。
3.3 本次招标开标及资格后审时需携带以下证照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证
明、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
书、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财务信誉业绩资料(财务、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
作为资格审查标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共划分 1 个标段。;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2 年 07 月 12 日 11 时 00 分到 2022 年 07 月 19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前往呼伦贝尔市海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海拉尔区天鹅湾一期 V3 幢 102 室)处购买,逾期不再发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 年 08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呼伦贝尔市海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拉尔区天鹅湾一期 V3 幢 102 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 年 08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呼伦贝尔市海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拉尔区天鹅湾一期 V3 幢 102 室)
七、其他
恩和哈达边境派出所用电增容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GC-2022-0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恩和哈达边境派出所用电增容项目已由呼边管【2022】58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
标人为 恩和哈达边境派出所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恩和哈达边境派出所用电增容项目施工,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
2.2 建设地点: 恩和哈达边境派出所。
2.3 招标控制价:332,728.31 元。
2.4 计划工期:30 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
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
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同时经营范围含本次招标相关内容;(;(2)
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银发〔2019〕41 号),对于不再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试点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
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试点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备案材料,备案材料中应真实的反映投
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名称等〉]。
3.3 本次招标开标及资格后审时需携带以下证照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证
明、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
书、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财务信誉业绩资料(财务、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
作为资格审查标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共划分 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前往呼伦贝尔市海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海拉尔区天鹅湾一期 V3 幢 102 室)处购买,逾期不再发售。
4.2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单位务必将招标文件费于开标截止时间前交至代理机构,否则
不能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至少 15 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08 月 03 日 9 时 30 分,地点
为呼伦贝尔市海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拉尔区天鹅湾一期 V3 幢 102 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招标投标网
(www.nmgztb.com.cn)上发布。
7. 其他说明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向招标
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或者其
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
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联系人
招标人:恩和哈达边境派出所
联系人:李磊
电话:177*****990
代理机构:呼伦贝尔市海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额尔古纳边境管理大队。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恩和哈达边境派出所
地 址:额尔古纳市恩和哈达
联 系 人:李磊
电 话:177*****99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呼伦贝尔市海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天鹅湾小区 V3 幢别墅 102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470-*******
电子邮件: *********@qq.com
标签: 用电增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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