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双减”政策||东方市教育局温馨提示

落实“双减”政策||东方市教育局温馨提示

落实“双减”政策||东方市教育局温馨提示


为持续巩固我市“双减”工作成效,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维护广大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营造健康教育培训生态,现提示如下:

一、请不要让孩子参加任何形式的学科类培训

“双减”政策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暑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的学科类培训,以及以咨询、文化传播、“一对一”“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上门服务”“众筹私教”“以托管名义开展学科培训”等均为违规培训行为,市教育局将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开展检查活动,为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请远离非法校外培训机构。

二、谨慎选择、适度参加正规非学科类机构

暑假期间,家长和学生确有培养音体美等兴趣爱好需求的,请注意选择“资质齐全、管理规范、收费合理、人员合规、场地安全”的机构。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未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未实行明码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恶意涨价等均属违规行为。各位家长要谨慎选择,增强辨别能力、抵制违规行为,避免个人财产损失。

三、与培训机构签订校外培训服务合同并要求开发票

参与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广大家长朋友一定要提高维权意识,与培训机构签订统一格式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并索取发票,仔细阅读并确认合同中的培训内容、培训期限、时间安排、收费金额、退费办法、违约责任,以及双方争议解决途径等事项,妥善保管合同,不要相信口头约定。培训机构要将预收取培训费用缴入到监管账户,不要通过微信或支付宝等途径交给个人,避免发生纠纷时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四、积极配合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防控要求不放松。请各位家长朋友和学生积极配合培训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接送孩子过程中要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学生进入机构前要配合测温登记、出示健康码、地点码、行程码;请家长朋友不要在机构办学场所等待孩子上课或长时间停留,以减少不必要的人员聚集;机构开展行程摸排工作时,请配合机构,如实报告行程情况。

希望广大家长共同监督,如发现已注销或转型的原学科类机构继续开展学科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以“素质拓展”“思维训练”等名义超范围开展学科培训、托管机构以“看管写作业”等名义组织学科培训等违规行为,请及时向市教育局反映,积极提供具体证据和有效线索,共同推进“双减”工作落地见效。

监督举报电话:0898-********

监督举报邮箱:a********@163.com。


附件:东方市证照齐全校外培训机构名单



东方市教育局

2022年7月12日

相关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