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港二期(宁波市智能公共数据平台象山分平台)建设招标公告

数字港二期(宁波市智能公共数据平台象山分平台)建设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象山数字港二期(宁波市智能公共数据平台象山分平台)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1日 09:1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C-******

项目名称:象山数字港二期(宁波市智能公共数据平台象山分平台)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象山数字港二期(宁波市智能公共数据平台象山分平台)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书”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要求工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项目的全部系统建设并通过初步验收,进入3个月试运行,试运行期间完成培训及相关的修改,建立完善的系统运维体系,终验合格后,正式交付使用,进入1年质保期(在系统使用的所有时间范围内,承诺提供多种方式的运行技术支持。)
2.运维期:1年质保期满后提供一年的运维服务。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12日至2022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1日 09:1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开标室二)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01日 09:10

开标地点(网址):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开标室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投标单位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单位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单位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标前准备:各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单位,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5)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山县大数据发展中心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天安路999号南部新城商务楼2号楼13层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励琼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朱立铭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大厦15楼

传真:0574-********

项目联系人(询问):何云海、徐炅灵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综合部吴盛霞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传真:/

联系人 :林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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