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金陵中学龙湖分校(小学部)班级多媒体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南京市金陵中学龙湖分校(小学部)班级多媒体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京市金陵中学龙湖分校(小学部)班级多媒体设备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六合区雄州东路85号理想城2幢15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8月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WZC320*****020********
项目名称:南京市金陵中学龙湖分校(小学部)班级多媒体设备
预算金额:59万元
采购需求:金陵中学龙湖分校(小学部)班级采购多媒体设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备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3)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一。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2年7月12日起至2022年7月19日止,每天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南京市六合区雄州东路85号理想城2幢1505室。
3.获取方式:请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报名邮箱:cd2235@foxmail.com,招标文件每套1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8月1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8月1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3.地点:雄州东路85号理想城2幢1505室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发布公告媒介: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对项目技术及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社会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质疑由社会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4.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未勘察现场供应商也可参与本项目,但因未勘察现场造成的数据错误与报价偏差,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件一份。
6.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一份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注明“信用记录表”字样,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单位名称:南京市金陵中学龙湖分校
(2)单位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龙脊路26号
(3)联系方式:180*****9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南京名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雄州东路85号理想城2幢1505室
(3)联系方式:166*****804
3.项目联系方式
(1)项目联系人:杨宇
(2)电话:166*****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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