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粮食局车库边上3处房屋招租招标公告
原粮食局车库边上3处房屋招租招标公告
沈家门原粮食局车库边上3处房屋招租 |
一、项目编号GZ******* 二、招租项目名称:沈家门原粮食局车库边上3处房屋 三、招租标的内容:标的一:沈家门原粮食局车库边上1号房屋,面积约20㎡,招租底价18500元/年,租期2年。标的二:沈家门原粮食局车库边上2号房屋,面积约25㎡,招租底价12000元/年,租期2年,该房屋仅作为经营粮油使用。标的三:沈家门原粮食局车库边上3号房屋,面积约80㎡,招租底价38000元/年;上述3处房屋租金年递增5%; 四、竞租保证金 1、竞租人须缴纳竞租保证金标的一5000元,标的二3000元,标的三10000元。 2、竞租人可按下列开户行帐号办理转帐、电汇或现金缴付保证金: 帐户名:舟山市普陀区会计核算中心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舟山市普陀区建行 帐 号:********135*****1434 须填写竞标人姓名. 3、采用转帐、电汇、现金形式缴纳的保证金,必须于2014年12月17日11时前进入本招租文件上款指定帐户;3000元及以下保证金可用现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前直接缴付到招投标中心财会室,视同到达指定账户。 五、竞租人条件及报名要求 1、竞租人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竞租人必须在2014年12月17日11时前,到普陀区招投标中心东港昌正街169号商务中心6号楼四楼报名处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竞租人须提供由招投标中心出具的竞租保证金收据凭证或转账(汇款)凭证、竞租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招投标中心出具的竞租保证金收据凭证或转账(汇款)凭证、竞租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六、报名时间:自2014年12月9日14时起至2014年12月17日11时止,(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七、报名地点:东港昌正街169号商务中心6号楼四楼报名处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郭小姐 八、业主单位:普陀国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5*****398联系人:胡先生 九、招投标中心联系电话:******* 联系人: 倪先生 联系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昌正街169号商务中心六号楼410 邮政编码:316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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