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通过比选方式确定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阳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通过比选方式确定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国家现行相关规定要求,阳泉市农业农村局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代理实施政府采购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代理范围及任务

  此次拟确定的采购项目是:“阳泉市富硒产业发展规划”采购项目(100万元)、“草地贪夜蛾监测防控物资”采购项目(19万元)等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任务,中标招标代理机构为委托方提供采购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咨询和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工作。

  二、比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二)经营范围中包括招标代理,并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网上登记;

  (三)拟任项目组负责人及其成员应当是本单位专职人员;

  (四)受疫情防控影响,优先选择在阳泉地区有相应服务工作场所、工作条件及专业技术人员的招标代理机构;

  (五)本次比选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参与比选需提供的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三)单位或机构简介;

  (四)近三年来招标代理业绩(须含政府采购业绩,提供负责人合同);

  (五)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截图;

  (六)其它证明工作能力及条件的相关资料。

  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四、比选方法

  根据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综合评价,最终确定本项目中选的招标代理机构。

  五、资料递交

  1、递交要求:有关资料请用信封统一装好密封,在封面上注明投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在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公章。

  2、送达地址:

  阳泉市城区南大街197号,阳泉市农业农村局六楼607室,阳泉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武晓红

  电话:0353-*******

  3、截止日期:2022年7月18日17:00截止。

  4、提供的材料须保证真实有效。

  5、递交方式未采用密封投件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逾期递交的,一律不予接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阳泉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2日

标签: 通过比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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