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通过比选方式确定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阳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通过比选方式确定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国家现行相关规定要求,阳泉市农业农村局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代理实施政府采购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代理范围及任务
此次拟确定的采购项目是:“阳泉市富硒产业发展规划”采购项目(100万元)、“草地贪夜蛾监测防控物资”采购项目(19万元)等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任务,中标招标代理机构为委托方提供采购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咨询和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工作。
二、比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二)经营范围中包括招标代理,并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网上登记;
(三)拟任项目组负责人及其成员应当是本单位专职人员;
(四)受疫情防控影响,优先选择在阳泉地区有相应服务工作场所、工作条件及专业技术人员的招标代理机构;
(五)本次比选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参与比选需提供的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三)单位或机构简介;
(四)近三年来招标代理业绩(须含政府采购业绩,提供负责人合同);
(五)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截图;
(六)其它证明工作能力及条件的相关资料。
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四、比选方法
根据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综合评价,最终确定本项目中选的招标代理机构。
五、资料递交
1、递交要求:有关资料请用信封统一装好密封,在封面上注明投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在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公章。
2、送达地址:
阳泉市城区南大街197号,阳泉市农业农村局六楼607室,阳泉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武晓红
电话:0353-*******
3、截止日期:2022年7月18日17:00截止。
4、提供的材料须保证真实有效。
5、递交方式未采用密封投件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逾期递交的,一律不予接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阳泉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2日
标签: 通过比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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