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士港派出所警营文化建设文创装饰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集士港派出所警营文化建设文创装饰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集士港派出所警营文化建设文创装饰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5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DNB-********
项目名称:集士港派出所警营文化建设文创装饰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集士港派出所警营文化建设文创装饰类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集士港派出所警营文化建设文创装饰类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招标项目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13日至2022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潜在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3)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投标人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程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的,按照无效质疑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未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5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线上)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7月25日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宁波市高新区科技广场4号楼2楼),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开评标,供应商可在线参加磋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2.其他事项:
2.1落实政策:(1)《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
2.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市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2.4疫情期间特别提醒事项(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方式):
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当天投标人员需持绿色“甬行码或健康码”以及7天内有效核酸阴性证明、佩戴口罩且体温测量正常后(以开标当日测量体温为准)方可递交至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详见电子显示屏。若投标人因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而导致无法准时进入开标现场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集士港派出所
地址: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集士港镇菖蒲路242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娇燕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0574-********
质疑联系方式:136*****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科技广场4号楼3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贾灵灵、陆晴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2*****135
质疑联系人:宋涛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
传真:/
联系人 :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
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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