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加强水上搜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加强水上搜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加强水上搜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函[2020]77号)和《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加强水上搜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交水运发〔2020〕418号)要求,市局制定了《加强水上搜救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太原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9月8日
太原市交通运输局加强水上搜救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函[2020]77号)和《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加强水上搜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交水运发〔2020〕41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水上搜救体系建设,提高水上搜救能力和水平,集中解决责任落实不到位、体制机制不健全、应急队伍力量薄弱、救援能力不足、设施装备匮乏等突出问题,努力实现管理运行制度化、队伍装备正规化、决策指挥科学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保障水域生态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搜救工作体制。牵头做好市级水上搜救和船舶污染处置组织协调工作,督促落实预防与应对水上突发事件属地责任,建立健全水上搜救组织、协调、指挥和经费保障体系,指导开展水上突发事件和船舶污染应急处置工作。局水路交通安全应急组在局应急领导组统一领导下负责做好水上救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具体工作,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做好市级水上搜救机构有关工作和船舶污染执法工作,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协助制定完善水上搜救组织协调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辅助做好水上搜救及船舶污染日常工作。(局综运科牵头,局安监科、科技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召开市级水上搜救联席会议,贯彻落实上级水上搜救工作决策部署要求,加强督促指导,协调解决水上搜救有关问题。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协助制定完善联席会议综合协调机制,辅助做好联席会议组织协调工作。(局综运科牵头,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信息资源共享。要强化行业协同合作,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应急管理、气象、公安等部门之间搜救信息资源共享,及时快速通报水上突发事件预警、险情和应急信息,加强通航水域季节性、规律性数据资料的分析研判,要用好海事航运气象服务平台,提升预测、预防、预警能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局综运科、局安监科指导)
(四)完善区域联动机制。加强我市水域沿岸相邻区县水上搜救协同配合,加强区域交流合作,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负责协助建立跨市的多层次、全方位、多领域的水上搜救联合协作机制。督促指导各相关县(市、区)及重点通航水域加强信息互通和协调联动,强化左右岸、上下游水上搜救协调合作,建立完善适应需求、科学部署的应急值守动态调整机制,因时因地合理调配水上应急救援力量,提高协同救援能力,做到快速响应、就近支援。(局综运科牵头,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协调推进巡航救助一体化建设。协调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推进巡航救助一体化建设,提高公务船日常巡查和船员救助能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指导督促行业巡航救助一体化管理工作,强化公务船执法救助功能,加强监督检查,提升水域面积大、船舶流量大的通航水域巡航救助一体化能力水平。(局综运科、局安监科、局财务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编制水上搜救应急能力建设规划。衔接、配合做好国家和省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布局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实际编制水上搜救能力建设规划,合理优化湖库区搜救基地布局和装备配置,强化基础性必要性搜救装备物资配备,加强水上救援、巡航救助、水上医学救援、航空救助等能力建设,构建响应迅速、救援及时、处置规范的水上应急救援体系。(局综运科牵头,局规划科、财务科、安监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完善水上搜救预案体系。修订完善《太原市水上搜救应急预案》,及时更新配套预案,完善水上搜救应急响应工作手册、行动方案等工作制度,落实各环节责任和措施,健全水上搜救应急预案体系,提升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局安监科牵头,局综运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开展水上搜救应急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定期组织市级水上搜救应急演练。督促各级建立水上搜救常态化演练机制,按照预案要求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局安监科牵头,局综运科、局财务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水上搜救队伍建设。建立跨地区、跨部门的市级水上搜救专家队伍和应急专家库,完善专家参与预警、指挥、救援、救治等应急决策咨询机制,为水上搜救工作提供科学规范的技术支撑。加强水上救援力量建设,开放共享训练条件,强化搜救知识技能培训,研究建立水上搜寻救助激励机制。督促建立完善辖区水上救援队伍,充分发挥商船、渔船、社会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作用,鼓励引导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有序参与水上搜救行动。(局安监科牵头,局综运科、局财务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水上应急物资储备。推进水域沿线和库湖区通航水域水上搜救、船舶污染应急物资储备建设,整合现有搜救资源,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实现共建、共享、共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局综运科、局安监科、局科技科指导)
(十一)加强先进装备和信息技术应用。鼓励推广应用水上搜救先进装备技术,加强水上搜救技术研究,推动北斗卫星导航、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在水上搜救工作中的应用,配合做好加快实现“*****”水上遇险求救电话全覆盖的工作。(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局综运科、局安监科、局科技科指导)
(十二)推广普及水上搜救文化。弘扬“惠海泽航、人本至善”搜救文化,加强水上搜救交流合作,推广普及先进理念,大力宣传先进人物事迹,提升从业人员社会认同感、职业自豪感和工作积极性,营造水上搜救良好社会氛围。开展水上搜救安全知识教育活动,提升全社会水上安全意识和水上遇险自救能力。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要联合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案例研究,丰富完善水上交通事故案例库,提高水上搜救针对性和有效性。(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局综运科、局安监科指导)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重要性,发挥好各项任务牵头单位(部门)作用,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加快推进实施方案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制度保障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水上搜救制度体系,完善水上搜救工作机制,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全面提升水上搜救保障能力,推进水上搜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强化督促指导
各单位(部门)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强化督促指导,注重沟通协调,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标签: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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